中國網財經6月3日訊 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20年度廣東省電動自行車及零件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本次共對141家企業生産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等2類230款電動自行車及零件産品品質開展了監督抽查。經檢驗,發現62家企業生産的80款産品不合格,涉及大陽、新蕾、凈原、鳯凰PHOENIX、新日等品牌。不合格項目主要有:“車速限值”“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電氣裝置”“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與蓄電池”“標誌和説明”“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
圖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産品生産者以及銷售者,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後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産者停止生産、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産品,對庫存産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産品予以限期改正並主動公佈相關資訊;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産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或依法處置同一監督總體産品;三是整改後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産品,需更換産品包裝或者作出産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管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産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産品及其生産者、銷售者記入品質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産品標稱生産單位和有關銷售者應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15日內依法落實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産,主動採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處置不合格産品,維護産品品質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將處置情況報告市場監管部門。
圖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