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3日訊 近日,貴州省藥監局公開的一則行政處罰案件(黔藥監行罰〔2021〕5號)顯示,貴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貴州漢方藥業”)因生産劣藥“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被處沒收劣藥及違法所得,罰沒合計34.9505萬元。
天眼查顯示,貴州漢方藥業成立於1996年3月,主要從事中成藥、中藥飲片的研發和生産等。姚廠發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貴州漢方藥業曾多次因生産的“清火養元膠囊”不符合規定被通報。
2020年12月,四川省藥監局發佈的“關於16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第9號)”顯示,標示為貴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崩解時限。
2021年3月,貴州省藥監局發佈的“藥品品質公告(2021年第1期)(總第43期)”顯示,貴州漢方藥業生産的“清火養元膠囊”(批號:2538006)“性狀”項不符合規定。
(責任編輯:楊瑞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