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9日訊 北京紀檢監察網于昨日發佈《中共北京農商銀行黨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顯示,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七巡視組對北京農商銀行(以下簡稱“農商行”)進行了巡視。2019年8月21日,市委巡視組向農商行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一、在“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方面
1.針對“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成效不明顯”問題
一是持續加強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作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中之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市委及市國資委黨委重要文件精神,加大理論聯繫實際的學習研討頻次,進一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加強督促指導。制定《管轄支行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巡聽旁聽管理辦法(試行)》,在支行黨委開展巡聽旁聽工作,督促指導基層黨委開展好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推動理論武裝轉化為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
2.針對“把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之中的意識不強”問題
農商行黨委按照《關於加快推進市屬企業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頂層設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現行公司章程中涉及黨建工作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完善修訂,進一步將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體系中,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打造現代公司治理模式。
3.針對“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存在差距”問題
一是制定完成新的發展戰略規劃,堅持服務三農,積極發展普惠金融,創新推出特色優勢涉農和小微金融産品與服務,有力增強金融服務城鄉能力。二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服務三農、民營和小微的重要政策精神,結合農商行發展實際,先後出臺了完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及配套舉措的意見、年度普惠金融發展策略、助力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工作指引等行內配套指導性文件,確保相關政策能夠有效實施。同時積極做好金融支援北京鄉村旅遊重點村相關工作,做實做細涉農和小微業務。三是全面啟動了IPO工作。
二、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偏差”方面
1.針對“認識不夠清晰、領會不夠深刻”問題
一是進一步落實意識形態主體責任。農商行黨委高度重視,進一步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堅決履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行黨委書記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帶頭整改,班子成員切實擔負責任,嚴格落實“三個納入”“一崗雙責”,發揮“關鍵少數”作用。二是深入專題研究,持續加強對管轄支行的督促和指導。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紀委會專題學習,並將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政治監督範圍,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壓緊壓實。組織專題培訓,加強通報交流,開展專題督查,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在基層落實到位。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4項制度規定,把意識形態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責任制落實,築牢意識形態領域安全防線。四是強化機制落實。持續做好會商研判、定期通報、專題培訓、督導檢查等相關工作。
2.針對“傳導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制定《北京農商銀行意識形態專題督查方案》,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有效傳導到支行末端。農商行黨委專門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細化督導內容,對基層意識形態工作進行督查,全面壓緊壓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二是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指導。通過組織開展基層黨宣幹部培訓暨意識形態研討會、意識形態工作交流會、邀請相關領導專家,就輿情應對相關工作、新媒體運營和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培訓和研討等方式,不斷提高全行開展意識形態工作的水準。
3.針對“個別環節存在監管漏洞和輿情隱患”問題
一是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針對微信訂閱號稿件授權、審核、發佈等重要環節管理不到位,責任不明確等情況,農商行黨委登出該訂閱號,對行團委書記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的指導意見》,重點加強對新媒體、自媒體的輿論引導。制定《共青團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意見》,明確宣傳陣地,規範隊伍管理,建立考核機制,以青年思想引領、文化建設、價值導向和輿論宣傳為重點,嚴格共青團宣傳工作平臺、品牌、制度、隊伍的建設,健全全行共青團條線宣傳工作機制。三是加強資訊安全管理和意識形態教育管理。加強意識形態和國家資訊安全等內容的培訓,提高宣傳隊伍的專業化水準。嚴格規範外請師資管理,出臺《關於規範外聘師資管理的指導意見》,嚴格審核師資,確保授課言論正確。
三、在“回歸‘支農支小’本源不到位”方面
1.針對“服務‘三農’主力軍作用不突出”問題
一是建章立制,加強涉農業務發展的頂層設計。制定《普惠金融發展策略》和《堅定助力鄉村振興 紮實推進脫貧攻堅金融服務工作指引》,完善《金融支援首都鄉村振興戰略的方案》,優化考核激勵和業務督導機制,修訂涉農貸款業務經營指標,持續強化政策研究和市場調研,積極貫徹國家、北京市和監管機構實施鄉村振興決策部署。二是不斷創新完善涉農特色産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推出《支援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專項融資産品實施細則》《“新民居”貸款實施細則》《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業務實施細則》等具體制度,著力做好涉農重點客戶的行銷推動,不斷提高農商行産品的適用性和競爭力。三是持續加大涉農領域的信貸支援力度。
2.針對“服務小微企業主動性不強”問題
一是加強服務小微企業的戰略性規劃。將小微企業金融支援指標體系納入新版發展戰略規劃,堅持回歸業務本源和專注主業,通過客戶拓展、産品創新、機制優化、隊伍建設等發展舉措,促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從“量”的擴大轉向量質並重、持續增長,支援實體經濟並實現高品質發展。二是進一步落實“四單原則”和“六項機制”,制定《關於完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及配套舉措的意見》等4項制度,為小微業務行銷持續開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實“兩增兩控”目標,縮小同業差距。
3.針對“普惠金融發展滯後”問題
一是重心向基層下沉。制定考核及激勵機制,對普惠農戶貸款設置了專項指標,向郊區管轄支行進行傾斜,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二是創新特色産品和服務,不斷優化小微業務流程、機制,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三是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普惠金融工作水準。
四、在“服務實體經濟有差距”方面
1.針對“存在‘脫實向虛’傾向”問題
一是調整投融資策略,適當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投資,支援地方經濟發展。二是控制票據業務增長,控制同業資産和投資節奏,積極支援實體經濟。三是加大對涉農、脫貧領域的支援力度,降低小微企業貼現業務成本,主動支援小微企業和涉農投資。
2.針對“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效果不明顯”問題
一是加強考核激勵,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農商行黨委積極研究,設立民營企業信貸業務專項考核激勵方案,制定文創行業專項考核指標,細化完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條件,開展行銷競賽,提高民營企業行銷積極性。二是完善民營企業信貸政策,豐富民營企業金融産品。制定《關於完善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及配套舉措的意見》,持續落實分層授權機制,優化業務流程,豐富民營業務産品體系。探索民營業務供應鏈行銷,針對核心企業組成服務專項小組。全方位、多維度探索建立民營企業信貸支援體系。
3.針對“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力度小”問題
一是完善組織架構。成立了科技創新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科技創新金融服務中心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結合北京市“三城一區”規劃,設立第一批科創金融特色支行和特色網點,成立政策産品團隊、業務行銷團隊、審查審批團隊。二是積極支援科創産業。2019年10月,已正式發佈科創金融産品手冊,為精準行銷科創企業客戶、提升科創領域的綜合化行銷服務水準提供了産品支援。
4.針對“個人消費金融業務持續萎縮”問題
一是完善體制機制,運用資訊化手段強化個人金融業務。上線新一代個人信貸管理系統,運用大數據分析篩選優質客戶,實現精準行銷。二是優化個人信用貸款相關政策。將個人信用貸款的開辦支行擴展至全行範圍,啟動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客戶主動行銷及授信工作。積極支援醫養結合、共有産權養老公寓按揭貸款,積極拓展“個人消費信用貸”産品和信用卡分期業務。三是強化考核激勵。調整管轄支行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開展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行銷勞動競賽,進一步激發支行的行銷積極性。
五、在“防控金融風險有短板”方面
1.針對“信貸風險防控存在隱患”問題
一是即查即改,追究責任。針對某公司通過不實資訊違規獲取貸款以及某公司貸款資金未用於實際經營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全部收回並結清問題企業貸款,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扣發工資等處理。二是全面摸排,加強管理。對支行貸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排查,將信貸資金使用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內容。三是加強政策傳導,積極拓展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做大客戶基礎,有效防範集團客戶集中度過高風險。加大貸款“三查”力度,嚴格控制貸款資金用途,避免虛假授信。持續完善審查審批和貸後管理機制,加強授信業務全流程管理,有效防控信貸風險。四是持續深化授信隊伍能力建設,健全風險重檢和督導評價的長效機制。
2.針對“非信貸資産風險積聚”問題
一是加強交易對手風險管控。定期評估客戶經營情況,動態調整交易對手“黑白名單”,及時優化調整交易對手策略,嚴控交易對手風險。根據同業客戶授信變化,及時更新業務限額,合理管控交易對手風險集中度,信用風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提升合規意識。積極開展“鞏固治亂象”“部分重點領域”等專項風險排查,組織開展管轄支行業務檢查及合規培訓,不斷提升全員合規意識,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3.針對“流動性風險上升”問題
一是開展穩存增存系列活動,拓展核心負債來源。建立儲蓄存款持續行銷機制,深入調研市場利率水準,積極把握重點時期及重點區域,突出儲蓄存款差異化定價機制,開展儲蓄穩存增存系列工作。二是提升服務能力,強化核心負債競爭力。三是統籌做好同業業務發展和流動性管理。合理設定同業負債增速,建立按周監測機制,對同業負債規模進行跟蹤統計與分析,同業負債增速得到有效管控。
六、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方面
1.針對“對管轄支行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管不嚴”問題
一是全面自查,修訂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責任書,指導相關管轄支行對未體現本支行特色的責任書進行完善,避免總、支行主體責任清單存在上下“一般粗”的情況。二是把管轄支行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重要內容納入基層黨委黨建考評指標體系,將考核結果與業績考核及薪酬激勵掛鉤,並通過管轄支行黨委書記述職、開展巡察等方式,跟蹤督導基層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堅決把上級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三是增設管轄支行黨務工作部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調整紀委書記分工,管轄支行紀委書記聚焦監督職責。
2.針對“對管轄支行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指導不力”問題
一是深化“三轉”,調整支行紀委書記職責分工,進行跟蹤督促,確保支行紀委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在管轄支行增設黨務工作部門、配備專職紀檢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工作力量。二是對紀委會運作、信訪舉報辦理、監督執紀等工作要點和規範性要求進行梳理,匯總相關制度規定,推動支行紀委認真學習,對照開展全面自查整改。組織支行紀檢工作人員開展信訪舉報、執紀審查等專題業務培訓,規範設置支行信訪舉報渠道,在農商行門戶網站上公佈總、支行兩級紀檢監察機構信訪舉報方式。三是進一步加強日常工作的溝通和指導,發揮紀委書記季度例會的作用,加強工作交流和探討,督促和指導重點工作的落實。四是加強培訓考核,對全體管轄支行紀委書記開展綜合業務培訓,組織支行紀委和紀檢工作人員觀看學習市紀委市監委視頻教程,選調支行紀檢工作人員“以幹代訓”,加大對支行紀委履職和紀檢工作的現場檢查,提升基層紀檢幹部依規依紀依法履職能力,確保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3.針對“執紀問責沒有做到敢管敢嚴、動真碰硬”問題
一是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加大執紀審查力度,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輕微違紀的,及時談話提醒;對嚴重違紀的,綜合考慮違紀性質、情節和認錯態度,給予相應處理。針對巡視指出相關問題,對某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涉嫌公車私用問題進行了再次調查核實,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賠相關費用。對某支行原行長提議並決定為其司機發放補貼的問題進行了復核,該行長與司機均已離職,行紀委將核查的詳細情況向市紀委進行了專題彙報。二是持續正風肅紀,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抓住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緊盯“關鍵少數”,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七、在“‘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方面
1.針對“業務宣傳品發放‘失控’”問題
一是對2016至2018年宣傳品發放工作進行逐一排查核。二是針對宣傳品發放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相關制度不健全、違規發放宣傳品等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通報批評、黨內警告、誡勉談話等處理,並收繳違規發放的物品或責令退賠相關費用。三是完善體制機制,出臺了《業務宣傳品管理辦法(試行)》和《業務宣傳品網點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項制度,建立了業務宣傳品規範管理系統,印發了《業務宣傳品管理用戶操作手冊》,實現宣傳品發放制度化、電子化、系統化管理。四是制定大型活動宣傳品發放流程,明確出入庫、領用、資訊核對等專項操作規範,實行批量管理、持續監控、重點核查。同時強化各層級培訓,明確各級執行流程和管理責任,定期開展宣傳品發放檢查工作,實現管理和教育不留盲區。
2.針對“小額採購制度缺失”問題
一是全面自查,在總行對全行的財務報銷等環節進行統一歸口把控的基礎上,對相應小額採購項目進行了全面自查。二是執紀問責,針對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制定單獨的制度、履行職責不到位,以及對制度研究不夠深入細緻導致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等處理。三是單獨制定小額採購制度,規範小額採購方式和程式,約束關鍵環節,建立健全檢查監督與考核機制,形成對小額採購獨立規範統一的制度約束。四是規範小額採購實施的配套措施,啟動全行通用行銷品入圍採購工作,擬定了全行通用行銷品入圍商品目錄,完成支行車輛定點維保的入圍工作,確定了車輛維保定點服務單位。五是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在全行範圍內開展小額採購檢查工作,檢查結果納入績效考評和員工輕微違規行為考核。
3.針對“工會經費存在超範圍支出、發放形式不規範問題”問題
一是即知即改,全面核查。巡視期間進一步規範工會發放法定節假日慰問品的方式,並對工會經費使用是否超範圍列支、是否公開、是否專款專用,工會經費支出是否嚴格執行制度規定、決策及審批流程是否嚴謹規範等內容進行全面自查。二是查擺問題,執紀問責。針對總行管理部門疏于督導,支行在工會經費使用過程中把關不嚴、超範圍列支,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等處理。三是建章立制,加強督導。制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做好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日常檢查、專項審計、重點督導相結合的立體式監督模式,構建工會經費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對基層的日常指導,加大工作事項審核力度,確保全行工會經費使用的依法合規。持續推進工會經費的外部審計,實現審計範圍、審計內容全覆蓋。
4.針對“配備使用公車和樓堂館所存在違規問題”問題
一是即知即改,全面核查。針對巡視中發現的相關問題,收回公車,調整辦公用房,並對公車、辦公用房進行全面自查,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查擺問題,執紀問責,對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誡勉談話、退賠費用、調離崗位等處理。三是建章立制,明確要求,下發《關於加強加油卡管理的通知》,提出了更加嚴格具體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規範全行公車管理,修訂《北京農商銀行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細則》,對管轄支行負責人、管轄支行中層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相關標準進一步明確。
5.針對“存在官僚主義傾向”問題
加強調研,建章立制,組織總行和管轄支行聽取精簡公文會議、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工作意見建議,制定了精簡文件會議八條具體措施,包括加強發文辦會統籌管理,杜絕多頭髮文開會,嚴禁重復發文,杜絕不發文不辦事、不發函不辦事,多開視頻會議,精簡用印簽字,減少紙質簡報,強化各類活動統籌安排,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進一步為基層減負。
八、在“人才隊伍建設欠謀劃”方面
1.針對“近親繁殖現象嚴重”問題
一是制定親屬回避整改工作計劃,召開全行親屬回避專項整改工作會議,及時全面安排部署親屬回避整改工作。二是紮實推進整改工作。按照巡視組對農商行親屬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多措並舉,于規定時限內完成回避工作。三是提升親屬回避工作資訊化管理水準,進一步夯實風險防範能力。四是嚴把增量關,在招聘工作中,嚴格落實親屬回避工作要求。五是深化親屬回避長效工作機制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完善制度體系並嚴格貫徹落實。
2.針對“隊伍結構不合理”問題
一是加強管理人員隊伍建設,以優化管理人員隊伍結構為工作重心,通過開展中層選配、中層助理和基層管理人員競聘工作,不斷優化管理人員年齡和學歷結構。二是加大管理人員選拔培養力度。加快《管理人員隊伍選拔培養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優秀年輕人才的選拔培養力度,組織年輕管理人員的輪崗交流和挂職鍛鍊,推動建立長效選拔培養機制。通過業務技能大賽等形式,加大優秀年輕人才的發掘力度。優化分類分級培訓體系,持續加強管理人員隊伍教育培養。三是在校園招聘、社會招聘、軍轉幹部招聘中,有針對性地加大對産品研發、行銷和資訊科技等專業人才的招聘力度,進一步充實專業人才隊伍。
九、在“幹部管理工作不規範”方面
1.針對“選人用人記錄不規範”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涉及管理人員任免的事項已詳細記錄相關內容,選人用人記錄得到進一步規範。二是加強對管轄支行的指導,在黨務工作人員培訓中,再次對相關制度進行解讀,重點對黨委會記錄的內容和規範性進行了指導。
2.針對“幹部交流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
一是對全行中層管理人員同崗位任職時長進行梳理,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對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且適合交流的人員,有計劃地分批進行輪崗。二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印發了《中層管理人員崗位輪換管理暫行規定》,嚴格執行管理人員輪崗規定,綜合採用多種方式,強化日常監督。
3.針對“首席專家産生過程不透明”問題
出臺了首席專家技術職務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工作流程、明確了職責任務,提升首席專家規範化管理工作水準。
4.針對“違規提拔任用‘裸官’”問題
完成《管理人員選拔任用辦法》《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及《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的修訂工作,修訂後的相關制度辦法進一步規範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杜絕“裸官”任職情況再發生。
5.針對“管理人員兼職上存在管理不嚴和違規問題”問題
一是對巡視工作中發現的存在違規兼職的管理人員,即知即改,採取退出兼職崗位、審批同意繼續兼任等方式進行清理規範。二是加大對管理人員兼職管理,建立各層級管理人員兼職臺賬,進行年度報告。三是印發《管理人員兼職管理規定》,加強相關制度規定的教育、解讀和宣傳,提高管理人員遵守制度規定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四是對相關兼職人員採取了書面提醒、談話教育等處理。
十、在“基層黨建工作不嚴謹”方面
1.針對“支部換屆環節不嚴謹”問題
一是全行基層黨委對所轄黨支部換屆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組織開展基層黨建宣講暨黨務工作人員培訓、黨支部書記培訓,實現全行黨務工作人員和黨支部書記培訓全覆蓋。加強對黨支部規範化建設的培訓指導,不斷提升黨務工作人員和黨支部書記的專業能力。三是在加強日常督導的同時,在年度黨建考評中,加強對支部換屆情況的檢查力度,通過考核督導,提升換屆工作規範性水準。
2.針對“組織生活會環節不嚴謹”問題
一是全行基層黨委對所轄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等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在基層黨建宣講暨黨務工作人員培訓、黨支部書記培訓中,對組織生活會等組織生活相關要求等進行培訓,不斷加強黨支部規範化建設。三是在年度黨建考評中,加強對支部組織生活和相關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對相關工作進行嚴格檢查。
3.針對“黨員發展與轉正環節不嚴謹”問題
一是嚴格規範流程。細化具體步驟,明確責任分工,製作各種模板,編印《發展黨員工作手冊》,進一步規範發展黨員工作流程。二是加強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行發展黨員工作培訓、全行黨員發展對象和部分入黨積極分子培訓、黨支部書記培訓,對黨員發展制度規定和工作流程等進行培訓。三是加強考核檢查。在年度黨建考評中,對發展黨員相關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針對“黨費收繳環節不嚴謹”問題
目前,農商行黨費收繳、使用與管理已建立較為完善的系統運作體系和高度集約化的操作管理模式,為全行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提供了安全、規範、高效的黨費收繳、使用與管理服務。
十一、在“不擔當不作為的情況時有發生”方面
針對“主動履職擔當不夠”問題
一是開展專題調研和舉一反三,對設立網點及租賃價格合理性進行回頭看,加強拉網式合規性檢查,通過與其周邊類似房源租賃價格綜合對比分析,確保全行網點租賃價格處於合理可控範圍。二是增加審批層級,規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能力,增強審批效力。三是修訂並印發《北京農商銀行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相關內容,進一步完善盡職調查工作要求,強化問責機制。四是把好專業關,積極創新工作的方式方法,處理好選址難、租金高等難點問題,堅決避免出現網點高租風險和道德風險。五是堅持服務員工,優化報銷流程,及時報銷費用,將補充醫療季度報銷改為月度報銷,緩解補充醫療資金的沉澱問題,同時研究和探討重大疾病醫療保障需求,更充分地發揮補充醫療作用
十二、在“對上輪巡視反饋的少數問題整改不深入”方面
1.針對“‘紀委抓黨風’局面沒有明顯改觀”問題
一是完善黨的工作機構設置,總行成立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承接原總行紀檢監察部的巡察辦公室、機關紀委職責,具體負責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相關工作,落實金融企業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要求。在管轄支行設立黨群與紀檢部,專門負責支行黨群紀檢工作,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二是調整全面從嚴治黨(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出臺行黨委深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細則,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實施管轄支行黨委黨建(含全面從嚴治黨)考評等。行黨委書記全面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三是實行“五必談”,嚴格實施黨內談話制度。四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農商行黨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工作部署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
2.針對“‘創新意識不強’問題沒有根本解決”問題
一是積極推進産品創新,開發小微企業特色産品,均已實現業務落地。二是不斷完善創新機制,籌備搭建統一的産品管理系統,實現對全行産品統一管理,以滿足金融市場快速變化、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的要求。積極支援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要求,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
3.針對“‘超職數配備’現象依然存在”問題
通過開展管理人員輪崗交流、轉入業務技術序列等工作,已完成超職數配備問題的整改。修訂管理制度,根據新的職數編制,對全行中層領導班子配置情況進行了梳理,已不存在超職數配備情況。
十三、在“對審計指出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徹底”方面
1.針對“沒有舉一反三持續整改”問題
一是開展了信貸管理交叉檢查和個人信貸業務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貸後檢查報告內容不規範或有誤的情況,全部完成整改;對於存在資金流向問題、違規開展個人自助質押貸款等業務,相關貸款已提前收回,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問責。二是強化貸後管理和督導,通過多種手段,嚴控信貸資金流向,完善貸後檢查相關事項,優化對公信貸管理系統,加強對支行貸後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評價,不斷提升貸後管理水準。三是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組織開展審計發現問題“回頭看”檢查,聚焦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舉一反三、持續整改等相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對重復發生同類問題的管轄支行以及相應條線的總行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相應處罰,督促全行提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品質。
2.針對“沒有剖析問題深入整改”問題
一是成立了全行集中核算中心,出臺管理規定,對全行業務招待費的報銷進行了梳理。二是對全行業務招待費進行了全面排查,並開展自查自糾。三是進一步紮緊制度籠子,印發了《食堂業務招待用餐管理規定》《業務招待費管理實施細則》,在加強制度宣傳、培訓的同時,將各單位業務招待費管理情況納入財務專項檢查範圍,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十四、在“對銀監部門提出的重點問題整改不到位”方面
1.針對“同業業務增速過快問題未得到遏制”問題
一是控制同業業務增速,統籌做好同業業務發展安排,推動同業業務回歸本源。二是梳理對照同業票據相關問題,逐條對照尋找差距,認真整改落實。
2.針對“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問題未有效整改”問題
一是制定《內部審計工作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2019-2023年)》,整合管轄支行審計職能,推進審計分中心建設,加快構建獨立垂直的審計管理體系,規劃審計條線新的組織架構,優化人員配置,進一步增強內部審計人員力量。二是建立管轄支行審計崗員工“雙線”考評機制,從執崗效能、職業素質等方面對管轄支行審計崗人員定期開展考評,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獨立性。
下一步,北京農商銀行黨委將嚴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國資委黨委的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鞏固深化擴大整改成果,抓好長期貫徹落實,推動農商行穩健可持續高品質發展。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