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0日訊(記者裏豫 鄧玉蕊)日前,前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委員韓建旻受賄一案結果公佈。該案涉及數家上市公司,包括重慶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梅安森,300275)。值得注意的是,以“送錢求關照”得以通過發審委審核上市的梅安森並未能經得住市場檢驗,2015-2016年連續兩年虧損,險些暫停上市; 2017年勉強扭虧後2018年又再次虧損。
為保IPO通過 董事長託人行賄
相關判決書顯示,2011年8月,重慶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焰,在申請公司上市時,為保證順利通過發審委的審核,將1萬歐元拿給楊衛東,讓其幫忙送給發審委的委員,後楊衛東將1萬歐元送給韓建旻並讓其幫忙。2011年10月1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重慶梅安森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被告人韓建旻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聘任,在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一、二、三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專職委員期間,在審核擬上市公司的發行申請材料中,違反規定收受申請公司董事長或保薦機構人員的財物。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437871.783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對於該案中行賄一方的責任,法律界專業律師向記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行賄罪相關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構成行賄罪。但具體犯罪認定和處罰,還需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案情事實、具體情況予以認定。
目前,針對梅安森董事長馬焰行賄一事,梅安森尚未進行公告披露。
近年持續虧損 曾有退市風險
靠“送錢求關照”得以上市的梅安森近年來的表現十分令投資人擔憂。
財報顯示, 2015-2016年間,梅安森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出現連續虧損,分別為-0.66億元和-0.83億元,接近退市或暫停上市邊緣。
或許是盈利壓力過大,梅安森開始“賴賬”。2016年梅安森與合作方東藍數位一筆高達4500萬元的合作款項,在合作方多次訴至法院後,也僅支付了450萬元。隨後在2017年底又再次支付1000萬元,而剩餘款項卻遲遲未能完全支付。最終被東藍數位一紙訴至法院,2019年,長達兩年的訴訟以敗訴告終,法院判令梅安森支付東藍數位3050萬元合同款項及對應利息。
經過掙扎,梅安森2017年勉強扭虧為盈,但隨後2018年卻又出現虧損0.59億元。財報顯示,2018年梅安森營收2.34億元,同比下降18.76%,凈利潤則直接下降241.91%。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的凈利潤下降幅度達到324.54%。
除此之外,梅安森的回款能力羸弱,高企的應收賬款一直是其“心頭痛”。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梅安森應收賬款餘額為 2.97億元,計提的壞賬準備約87,61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2.09億元,佔總資産21.05%。2017年應收賬款3.33億元,計提壞賬約8354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 2.50億元,佔總資産24.83%。
(責任編輯:趙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