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3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因銷售假藥“腰痛片”、銷售劣藥“淡豆豉”,被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連兩次處以“沒收、罰款”的處罰。
9月18日,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公開表(第二十六期)”,行政處罰決定書黔藥監藥罰〔2019〕12號顯示,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生産單位為四川省泓圃藥業有限公司、批號為180701的淡豆豉,性狀不符合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黔藥監藥罰〔2019〕12號
貴州省藥監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六)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之規定,該批淡豆豉按劣藥論處。同時,貴州省藥監局指出,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淡豆豉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禁止生産、銷售劣藥。”的規定。
基於以上違法行為,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被貴州省藥監局沒收劣藥淡豆豉5.5千克、沒收違法所得834.00元,並處以劣藥淡豆豉貨值金額一倍罰款1015.48元,罰沒款合計1849.48元。
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本月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第二次被貴州藥監局處罰了。
此前9月12日,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了“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公開表(第二十五期)”,行政處罰決定書黔藥監藥罰〔2019〕6號顯示,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生産單位為洛陽天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批號為181005的腰痛片,檢測出含有松香酸,不符合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黔藥監藥罰〔2019〕6號
貴州省藥監局披露,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分別於2018年11月15日和2019年3月12日從洛陽天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購進批號為181005的腰痛片各360盒,共計720盒,違法所得共計1906.26元,貨值金額為2239.2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生産、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産、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文號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産、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貴州省藥監局沒收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假腰痛片159盒及違法所得1906.26元,並處以假藥腰痛片貨值金額的而被罰款4478.40元,罰沒共計6384.66元。
天眼查顯示,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註冊資本1050萬元,其大股東為貴州科開醫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而貴州科開醫藥有限公司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信邦制藥(SZ:002390)持股99.98%的控股子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貴州科開醫藥有限公司曾因“企業公示資訊弄虛作假”而被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2017年, 貴州科開醫藥有限公司又因“其他原因”而受到行政處罰。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事發送採訪函至信邦制藥董秘辦,並未收到回復。隨後,記者致電信邦制藥董秘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有了解到此事,不過具體事項需要向公司進行確認核實。對方還表示,核實之後,會對貴州恒通醫藥有限公司的銷售渠道進行規範化改進。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