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5日訊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佈的行政處罰顯示,蘇州金螳螂幕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金螳螂幕墻”)因存在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行為,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並處工程合同價款0.625%的罰款,罰款額為25000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金螳螂幕墻作為北京市石景山區首鋼西十冬奧廣場項目N3-3轉運站及主控室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單位,在海安智仁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不具備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具備承接勞務工程需要的相應資質的情況下,與其簽訂了《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將該工程的勞務工程分包給海安智仁服務外包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價款為400萬元整。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金螳螂幕墻將該工程的勞務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行為已構成違法分包的行為。
天眼查顯示,金螳螂幕墻是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螳螂”,002081.SZ)的全資子公司。
資料顯示,金螳螂成立於1993年,2006年11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主營業務包括公共建築裝飾和住宅建築裝飾等。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金螳螂此前曾參與北京奧運會主會場、首都第二機場等多起重點工程建設,不過也因違規遭到處罰。
今年1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網曾發佈對金螳螂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金螳螂在北京大興區的北京新機場旅客航廈及綜合換乘中心(核心區)工程建設中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故對其造成事故隱患的行為作出責令改正並罰款1000元的處罰。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