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日訊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發佈關於就《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意見指出,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以相關司法裁判、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處理結果為依據,按程式將涉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失信行為的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其中,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在海關監管領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照規定程式列入“黑名單”:
1.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為的。
2.非報關企業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次數超過上年度報關單、進出境備案清單、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等相關單證總票數千分之一且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的;報關企業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次數超過上年度報關單、進出境備案清單、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等相關單證總票數萬分之五且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累計超過30萬元的;當年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非報關企業、報關企業,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分別累計超過100萬元、30萬元;非當年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非報關企業、報關企業,上一年度無進出口業務,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11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分別累計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
3.拖欠應繳稅款或者拖欠應繳罰沒款項的。
4.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具體內容:經過實地查看,在海關登記的住所 或者經營場所無法搜尋,並且無法通過在海關登記的聯繫方式與企 業取得聯繫的),被海關列入信用資訊異常企業名錄超過90日的。
5.假借海關或者其他企業名義獲取不當利益的。
6.向海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訊,影響企業信用管理的。
7.抗拒、阻礙海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8.因刑事犯罪被列入國家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
9.企業有違反國境衛生檢疫、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 品化粧品安全、進出口商品檢驗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