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19日訊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今日,商務部發佈2019年第30號公告,做出復審裁定,決定繼續維持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2019年4月15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
以下為原文:
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30號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復審裁定的公告
2017年1月11日,商務部發佈2016年第79號和第80號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實施期限自2017年1月12日起5年。
2019年2月28日,美國穀物協會向商務部提交了《關於對進口至中國的美國幹玉米酒糟終止徵收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的請求》,請求商務部考慮中國市場發生的重要變化以及中國的公共利益,申請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調查,終止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2019年4月15日,商務部發佈2019年第18號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經過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做出復審裁定。現將有關復審事項公告如下:
一、裁定
根據調查結果,商務部裁定,有必要繼續對原産于美國的進口乾玉米酒糟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美國的幹玉米酒糟産品時,繼續按照商務部2016年第79號公告和第80號公告的規定,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三、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53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52條的規定,對本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