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2日訊 據央行官網消息,今日上午,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組織召開深化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部署會,會上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據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人民銀行總行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天津市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聯合天津銀保監局籌備組、天津證監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出臺《實施意見》,從加大貨幣政策支援力度、完善金融宏觀政策環境、發揮金融機構主體作用、建立服務保障工作機制等四個方面提出24條支援措施,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提升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
與以往相比,此次發佈的《實施意見》內容更多,力度更大,招法更實,覆蓋更廣,真正為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送去“及時雨”。在貨幣政策方面,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加大再貸款資金支援力度,安排不少於50億元的再貸款資金,專項用於支援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增加對民營企業和普惠口徑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增加的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採用“先貸後借”模式並按照1:1比例予以再貸款支援;加大再貼現資金支援力度,安排不少於50億元的再貼現資金,專項用於支援商業銀行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票據融資。將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單張票面金額要求由500萬元及以下上調至3000萬元及以下。加大常備借貸便利資金支援力度,安排不少於100億元的常備借貸便利資金,專項用於對大力支援民營和小微企業且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援;完善宏觀審慎評估制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在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宏觀審慎評估(MPA)中,增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項指標,專項指標得分權重達40%,引導定向降準凈釋放資金用於支援小微企業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完善金融宏觀政策環境,推進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可持續發展。支援民營和小微企業用好外匯管理和自貿區相關金融政策。支援發展小微企業續貸業務,支援民營和小微企業上市掛牌融資,支援民營企業在交易所債券市場融資,支援民營企業發行資産證券化産品,支援民營企業利用私募股權基金。改進小微企業貸款支付和不良資産處置方式,優化民營和小微企業支付環境,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性職能作用。
《實施意見》要求,發揮金融機構主體作用,增強政策傳導機制的有效性。各金融機構要調整戰略發展方向,將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作為今後業務發展的重點。各家銀行要確保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季末同比增速高於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確保民營企業貸款增量高於上年同期,同比增速高於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重點支援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導向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加快推進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運用科技和資訊技術加大産品創新力度,做好小微企業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服務,嚴格執行小微企業服務性收費規定。《實施意見》強調,建立服務保障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有效落實,為此,將開展常態化的監測考核評估。
根據《實施意見》,即日起將在全市金融機構深入開展“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百日行”活動。各金融機構要從加大金融産品和政策宣傳推廣力度、配置專門力量進行存量客戶篩選篩查工作、深入企業進行實地走訪調研活動、著力根據民營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特點提供對接服務等方面入手,切實打通政策傳導“最後一公里”,解決好基層銀行“不願貸、不想貸”的問題,使金融支援民營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取得成效。同時,啟動民營小微企業萬戶千家融資對接簽約行動,在加深業務合作、確保信貸投放、拓寬服務對象中實現“擴面增量”。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