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5日訊(記者 胡雨)近來,多地稅務部門啟動了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風險核查的工作,此事在新三板圈內迅速發酵並引發熱議。據悉,目前已有多家掛牌公司及投資者收到了要求申報納稅事項的通知單,涉及全國多個省市地區。
多位受訪者對記者表示,根據此前國務院有關文件,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應該和上市公司一樣豁免繳納,但由於相關細則仍處於空白階段,因此究竟是否需要納稅尚存分歧;另有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此次稅務部門要求投資者申報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在法理上並無不當,但其徵稅方式尚有值得商榷之處。
多省市啟動個稅核查工作 企業投資者叫苦
據悉,此次稅務核查緣于2017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下發的有關通知,要求各地稅務部門以網路抓取“新三板”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公佈的交易數據,重點篩查“500萬及以上應申報未申報”的股權交易行為,並要求各地根據數據開展相對應的工作。
從中國網財經記者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廣東、江蘇、四川多地稅務部門已經向轄區內新三板掛牌企業發出了要求核實股權轉讓涉稅事宜。
某江蘇新三板掛牌公司董秘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轉發了當地稅務部門發給公司的郵件,地稅局要求公司核實相關股權轉讓是否涉及稅款、是否已足額申報,並要求公司提交包括股東變更情況報告表、股權轉讓合同、已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及稅單等多份資料。從該公司被抽查6筆股權轉讓行為看,僅有2筆交易金額超過500萬元,最少的僅有8萬元。
對於稅務部門的要求,該董秘對記者坦言壓力巨大:“小股東通過公開的二級市場進行股權交易無需通過公司,公司對這些股東的身份資訊、聯繫方式並不知情;公司也試圖從券商營業部獲悉投資者身份,但被告知公司並無查閱的許可權。”
另有一位四川的投資者向記者爆料,此次核查稅務部門並非將500萬元作為是否核查的唯一劃斷依據。這位投資者向中國網財經記者展示了稅務部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該投資者于2017年8月對新三板掛牌企業聖迪樂村股權進行交易,成交價格為每股17.86元,成交量為2000股,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事項。
這位投資者對中國網財經表示,自己是從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公司股權,且非原始股,自己諮詢當地稅務部門,得到的反饋是“先申報交稅再向上級彙報,後面確認不需繳納再辦理退稅。”
是否納稅、如何納稅各方看法不一
中國網財經記者翻閱公開報道發現,早在2017年4月地方稅務部門便有針對新三板股權交易徵求個人所得稅的情況:自然人A將其持有的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轉讓給企業B,並取得股權轉讓收益,但企業B沒有代扣代繳“財産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為此,稅務機關責令企業B對自然人A股權轉讓所得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對此稅務部門表示,《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規定,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所以部分納稅人誤以為個人轉讓新三板股權可以和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一樣,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原則上比照”不應當作為稅務執法的依據,應有具體的財稅文件支撐。
對於這一説法,多位受訪者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達了不同看法。前述四川投資者指出,目前對於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尚未有明確規定,此前的交易行為也未被要求納稅,市場也普遍認為此稅種不適用於新三板,現在突然要求申報未免有“秋後算賬”的意味。
另有業內人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指出,從政策層面看,此次稅務部門的核查行為確實合規,但是從操作結果看,稅務部門要求投資者對部分盈利的股權交易行為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而非根據某時間段內投資者整體股權交易盈餘部分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這一行為值得商榷。
這位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投資者進行股權交易必然是有贏有虧,若每次盈利時都按照單次20%的稅率繳納“財産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在同一時間段裏,投資者的納稅總和一定大於按照股權交易虧損部分衝抵盈利部分之後最終盈利數額納稅的金額,這對投資者來説無疑加大了交易成本。“除了勞務所得以外,很少有稅種是按次數徵收的,國內此次徵稅行為也與國際上關於資本利得稅徵收的通行規定不符。”
有人稱將申請行政復議 業內期待政策明朗
根據《決定》,2014年、201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下發了《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多個文件,明確了新三板股權交易印花稅、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的徵免政策,但對於資本利得部分的稅務徵免政策仍是空白。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明確新三板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政策時間緊迫。事實上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全國股轉公司長期以來都在同稅務總局溝通相關事宜。
新三板讀書會創始人張可亮指出,通過此次稅務核查行為可以看出,新三板目前發展的最大問題還是頂層設計仍不明確,國家部委層面對新三板的定位依然存在模糊認識。“新三板作為一個新興市場需要系統性的配套政策才能發展起來,而這需要包括股轉公司在內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做到。此外新三板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資金脫虛入實和實體經濟發展上發揮了重要作用,是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抓手,新三板需要得到政策層面更多的支援而不是限制。”
張可亮還指出,稅收作為調節市場的重要手段,對新三板二級市場交易徵收所得稅無疑會增加投資者交易成本,打擊投資者交易的積極性,鋻於新三板當下交易持續低迷的現狀,他呼籲有關部門能出臺積極舉措促進市場交易活躍程度。“通過給新三板規範運作的掛牌公司更多稅收優惠,可以起到很好的社會示範效應。”
另有券商研究人士認為,稅務部門徵收股權交易所得稅並無不妥,但客觀上確實會對市場産生一個全面性的影響,給市場的打擊將比“三類股東”問題更大。他更關注稅務部門在政策層面會如何定義,最終將如何實施。
儘管不少投資者在得知需申報股權交易個人所得稅後表達出悲觀的情緒,但也不乏理性的聲音。前述四川投資者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對於要求申報納稅事項自己將申請行政復議,自己肯定會依法納稅,但是也期待政策能夠明確。“公平、公正、公開就成。”
(責任編輯:胡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