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資管新規頒布,“去通道、破剛兌”逐漸成為行業主旋律。儘管降低融資和通道業務在防範行業風險、避免行業盲目擴張帶來風險隱患、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作用明顯,但由於通道和融資類業務是信託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壓降也給信託公司帶來難以避免短期陣痛。此背景下信託公司主動謀求轉型,並按照監管引導方向,積極培育投資信託、服務信託、財富管理信託等業務發展機遇。中國網財經力邀業內專家學者特別推出“連線信託大咖 洞悉行業前沿”欄目,探討新發展格局下信託行業的轉型方向及業務前沿。

袁吉偉

中國信託業協會培訓講師

碩士,註冊金融風險管理師,資管研究員,專注資産管理、財富管理研究,著有《資管新時代與信託公司轉型》,合著《資金信託:理論與實務》,曾在《上海證券報》、《金融時報》等期刊發表研究文章,擁有個人公眾號《袁吉偉的大資管觀察》。

感知行業發展脈搏 諫言業務轉型方向

轉型既要與新的監管方向相契合,也要與社會需求相契合,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轉型發展,實現行業二次增長曲線塑造。結合國外實踐來看,信託業務轉型方向主要包括資産管理、財富管理和特色應用三大方面。

記者|鹿凱


2020年,受疫情及經濟下行壓力疊加影響,同時伴隨《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等監管新規出臺,信託業又迎一個關鍵期。


信託業專家袁吉偉在接受中國網財經專訪時表示:“信託業轉型既要與新的監管方向相契合,也要與社會需求相契合,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轉型發展,實現行業二次增長曲線塑造。”


《中國網財經》:您好,袁老師,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網獨家採訪。進入12月, 2020年也進入尾聲。在這“不平凡”的一年裏,您覺得疫情對信託業有哪些影響?


袁吉偉:疫情對於社會經濟既有短期影響,也會造成長期影響,這些影響將會形成經濟社會發展新趨勢。疫情對於信託業的短期影響主要體現在展業限制,受到疫情防控要求,市場行銷和客戶行銷活動減少甚至無法開展,結果導致信託産品發行、新客戶獲取規模下降,不過這些影響已經隨著疫情的好轉而恢復常態。還有一個恢復較慢的短期影響,就是風險防控。


後疫情時代,部分行業領域修復仍偏慢,部分行業領域可能受到更嚴格的宏觀調控,企業所面臨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修復仍需要一定時間,因此,信託業風險防控形勢並沒有馬上隨著疫情的轉變而徹底轉變,仍面臨一定挑戰。從一些中長期影響來看,疫情促進信託業數字化轉型。此外,也需要看到此次疫情期間,慈善信託在社會捐贈、奉獻愛心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有利於讓更多人了解慈善信託,促進該類業務持續健康發展,也是成為行業轉型重要發力點。


《中國網財經》: 2018年以來一系列監管新規推出,都在倒逼行業轉型。經過兩年多摸索,您覺得信託業轉型方向主要有哪些?


袁吉偉:其實,信託業早在7、8年之前就已提出轉型發展,當然過去是行業自我覺醒,現在更多是監管推動。同時,我們還需看到,轉型既要與新的監管方向相契合,也要與社會需求相契合,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轉型發展,實現行業二次增長曲線塑造。結合國外實踐來看,信託業務轉型方向主要是資産管理、財富管理和特色應用三大方面。


資産管理主要適用於我國居民資産保值增值需求,緊緊抓住金融脫媒這一大趨勢,構建起社會閒置資金與各類金融市場間橋梁。資産管理形式有很多種,主要區分為傳統資管和另類資管,其中傳統資管是核心,佔據資産管理總額84%左右,主要投向包括債券市場、股票市場、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市場。


財富管理是服務於個人或者家族重要利器,也是信託制度最初應用行態。一方面,個人財富行態多樣化,必然需要更為專業的財産管理,諸如智慧財産權、有價證券、不動産等專業管理的需求會逐步上升,另一方面,個人或者家族都更加注重財富的代際傳承,因此遺囑信託、保險金信託、家族信託需求會日漸上升。


在特色應用方面,信託具有多元化功能和應用形態,除在資産管理和財富管理領域應用,還可以在破産隔離、企業激勵和治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社會公益等方面具有很好應用,與此相對應業務領域包含資産證券化、員工持股信託、預收款信託、公益信託等。


《中國網財經》:從您多本著作和研究方向來看,資管一直就是您的研究重點,你之前也提到這也時信託業主要轉型方向之一,那您覺得與其他資管子行業相比,信託行業的核心競爭力或優勢在哪?


袁吉偉:通常而言,資管業務的法律形式包括公司制、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美國是典型公司制代表,日本是典型的信託制代表。由於我國處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態勢,造成資管領域人為分割,諸如銀行理財、基金、資管計劃、信託計劃等等,適用不同監管規則。


2018年,資管新規開始採用統一監管方式,推動建設更加統一化的資管市場,逐步削弱制度和牌照差異,這非常符合全球資管領域統一監管的趨勢。從目前看,我國有朝著資管業務法律頂層設計採用信託制度傾向,各類資管機構都逐步向著更為公平的監管制度環境前進。


資管業務是信託公司核心業務之一,在監管制度統一情況下,信託公司在此類業務領域,不僅面臨其他信託公司競爭,還要面臨更多資管機構的競爭,所以塑造超越其他資管機構市場競爭力是當務之急。


同時,信託公司另一較為顯著的優勢在於創新能力強,這種能力不僅源自信託制度本身所富裕的能力,更源自於在長期發展中適應監管環境和經濟環境,信託公司自身所練就的核心競爭力。


《中國網財經》:信託業重新展業已接近不惑之年,期間歷經6次整改。最近,有人提出行業在經歷第7次整改,對此您怎麼看?


袁吉偉:我個人不同意第7次整頓的説法。現在情況與之前6次整頓有很大區別,主要體現在,一是從目的看,前6次整頓多是在行業發展定位不清晰或者沒有很好地遵守這個定位情況下發生的,當前行業已經較為嚴格遵守行業“受人之托,代人理財”行業地位。


二是前6次整頓多是在缺乏行業發展制度或者監管制度嚴重不足的背景下,自2007年我國已逐步建設較為完善的監管制度,只是在持續完善的監管制度下,對於行業發展提出新要求。


三是前6次整頓基本是按照整個行業推倒重來範式進行,採取一刀切行政手段;而當前是監管引導信託公司進行業務結構調整,更多是信託公司積極自發探索,尋求可持續發展新方向。


四是過往6次整頓或是防範經濟過熱宏觀調控需要或是針對行業單獨調整,而此次轉型是在資管新規統一引領下,各領域資管機構所要實現回歸本源高品質發展必然要求。


《中國網財經》:您剛才提到信託業是在我國經濟轉型發展大背景下,在資管新規統一引領下,各領域資管機構所要實現回歸本源高品質發展必然要求,您覺得海外還有哪些先進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袁吉偉:英美是信託發源和發展國家,而日本是大陸法係下成功發展信託業國家,雖然不同國家信託業發展模式有所不同,但是信託業發展規律卻又具有相似性,海外信託業成功發展經驗具有一致性和可借鑒地方。


一是完善的制度建設是保障信託業穩健發展必然。雖然英美是判例法國家,但是對於信託法律法規建設非常重視,像英國制定了受託人法、受託人投資法、信託變更法等一系列成文法。日本作為大陸法係制度國家,在1922年相繼制定信託法和信託業法,2006年修訂信託法,與信託業務相關的稅收、會計、信託財産登記制度也非常完善,而且日本針對貸款信託等重要信託業務均制定詳細監管制度,促進日本信託業規範、持續快速發展。


二是信託制度功能經歷轉變。從信託業或者信託制度發揮功能看,都經歷了由融資向投資以及多元功能轉化過程。美國是為鐵路建設提供資金,日本是為戰後經濟建設,主要運用信託制度融資功能,而且日本更是創新發展出貸款信託,將信託制度這一功能發揮到極致。信託制度的其他功能也逐步得到開發,尤其是財富轉移、財富傳承等,滿足社會個人財富管理需求。


三是大力促進信託制度應用和創新。信託本身具有多元化和可塑性強特點,信託制度各種功能逐步在各國家得到良好應用,尤其是在大陸法係下,更需要政府加大信託制度推廣和應用。


四是加強信託文化普及。信託認知並不容易,需要通過更加多元化方式,仍需要更多人接觸信託、理解信託,才有可能啟發人們更好地應用信託解決現實生活中問題。


五是促進信託業開放,實現優勝劣汰。日美兩國信託行業發展經歷曲折,不過整個信託業在初始階段可能是存在大量信託機構,但是隨著時間推移以及市場成熟,均加大信託業擴大開放力度,都採取了信託專營和兼營同時並存的模式,促進市場集中度提升。


《中國網財經》:您覺得海外監管是否有可借鑒之處?


袁吉偉:海外信託行業發展時間久,所形成的監管制度更為成熟。一是監管部門有效促進信託業發展。日本將信託業定位於長期金融機構,而且一直致力於發展信託業,充分發揮其制度優勢,在不同時期賦予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不同使命。


二是增強信託業發展活力。海外監管部門致力於促進信託業生態多元化發展,一方面解決信託經營機構分支機構不足問題,設立信託契約代理店以及信託受益權銷售店等仲介機構。另一方面,逐步放開信託業準入,允許各類金融機構兼營信託業務,通過有效競爭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四是重要信託業務均有較為完善監管制度。海外監管部門針對重要信託業務均制定監管制度,促進信託業務的規範發展,且不斷將信託制度與社會需求相結合,創新發展信託業務,更好地體現信託制度社會價值。


我國現代信託業發展僅有40年的時間,信託制度應用空間和水準都不高,未來仍有較大發展潛力。促進信託業健康發展,需要借鑒信託業發達國家地區優秀經驗,持續完善監管制度體系,增強信託業發展活力。


一是強化監管機構職能。監管部門需要對不同信託公司實行差異化監管;信保基金公司應進一步強化對信託公司風險監測和參與處置、化解風險;中信登公司需要做好信託業務登記、信託財産登記、交易平臺建設。


二是健全信託業監管制度體系。我國需要加快推動制定信託業法,理順信託業準入和退出機制,探索允許其他金融機構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兼營信託業務,進一步擴大信託業經營機構業務範圍。


三是加快發展信託代理或仲介機構、信託銷售機構,有利於解決信託公司分支網點少問題,擴大信託業覆蓋面,實現業務各環節的專業化運作。


四是優化信託業務監管政策。監管部門需要加快完善信託業務監管制度體系,引導信託公司回歸本源。


《中國網財經》:從您的履歷可以看出,你已進入信託行業多年,曾供職過多家信託公司;從一位青澀的研究員,逐漸成長為行業專家,經歷過信託行業的潮起潮落,請問您最大的行業感悟是什麼?


袁吉偉:很榮幸能夠處在這個變革的大時代,親身經歷行業發展點點滴滴,並能夠為行業美好未來儘自己的一份努力,與行業共同成長。從入行這麼多年來從事研究工作的體會來看,我有幾點感悟願與大家分享。


一是我國信託行業大有可為。經濟發展由於其內在規律,會經歷波動週期;一個行業也會經歷有規律性波動或者生命週期,這是由事物內在發展規律決定。信託行業在我國雖然經歷反反覆復,但是從長期視角看,信託業是在波折中前進、曲折中前行,認識到這一點非常重要。


二是信託制度真正可以幫助解決社會難題。我們需要看到,雖然信託融資多少帶有些影子銀行特性,但是也需要看到它彌補了我國融資體系的不完善性,幫助很多中小企業實現從小到大轉變,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起到很大積極作用。再從近年日漸興起的家族信託看,很多創業一代已經逐步進入老年階段,家族事業長青日漸成為繞不開話題,從海外經驗看,家族信託是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重要工具。


三是創新求變是信託業永恒發展主題。忠誠和創新是信託制度核心所在。我國信託業這麼多年發展經驗也表明創新求變是可持續發展不竭動力,很多信託公司都將創新作為企業文化來宣傳。當下,信託業正處於轉型創新的關鍵階段,我個人有信心行業在3-5年時間逐步成功實現跨越式發展。


《中國網財經》:最後,再次感謝袁老師接受我網採訪,預祝袁老師今後工作越來越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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