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6日訊 近日,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拉開帷幕。中國網財經記者近日獲悉,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帶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聚焦關於促進普惠險健康可持續發展。
孫潔表示,近年來,新興的普惠險以其“普惠性、微利性、高保額”等親民特點,契合了廣大普通家庭、中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在提升基本醫療品質、滿足多樣性需求、降低災難性醫療風險等方面獨特功能初步彰顯。目前,全國已有10%的人口參保,實現整體約1.4億的參保人群,成為參保規模最大的報銷型商業健康險險種之一。然而,普惠險蓬勃發展的背後面臨著可持續發展的挑戰,比如政策支援的可持續;經濟效益可持續性,保本微利下企業參與的可持續;醫療保障可持續性,與基本醫保銜接,持續有效降低患者負擔。因此,亟需多方協力支援普惠險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普惠險特藥目錄設計有待優化
第一,政府在普惠險發展中的角色有待明確。普惠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特點,需要有足夠人群投保,才能滿足“共濟”大數法則。從已經上市的普惠險項目看,政府引導與投保率呈現正相關相關關係。純市場化運作的項目,其投保率一般在5%以下,難以維持其可持續發展。目前政府在普惠險發展中的作用定位尚不明確,這導致政府部門實際參與程度存在很大差異。
第二,普惠險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保障作用有限。基本醫保的保障缺口主要集中在醫保目錄外昂貴的癌症靶向藥、罕見病用藥等自費項目,而目前普惠險平均賠付率水準約50%[ 中再壽險,惠民保市場概貌和風險洞察,2022],部分地區政府對賠付率有明確要求的,賠付率較高,如浙江(溫州、紹興、湖州、嘉興、衢州)、上海、廣州、珠海等,而部分地區實際賠付率卻低於20%。
第三,普惠險特藥目錄設計有待優化。作為普惠險特色的特藥責任在整體保障中賠付有限,僅佔3-9%4。特藥責任保障的疾病數量、藥品種類有限,世衛組織定義的121 種高負擔疾病,70%以上的疾病未被保障覆蓋;國家罕見病目錄所列的121 種罕見病,其覆蓋率不到16%。同時,由於缺乏統一的普惠險特藥目錄遴選標準,究竟是以臨床價值還是以基金可持續性作為考量重點,是實踐中遇到的問題。
建議優化特藥責任及準入標準 促進普惠險健康可持續發展
第一,建議強化政府引導支援普惠險發展。普惠險的發展離不開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銀保監會等相關部委協同合作,建議在中央層面的政策文件中,明確對普惠險探索與發展的支援,明確各部門的協調責任首先,明確地方醫保局應參與支援普惠險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強對普惠險産品的引導和規範,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共用部分醫保數據,確保普惠險産品與基本醫保銜接,有效降低群眾負擔;其次,衛生健康部門應對普惠險産品設計、特藥目錄遴選、臨床使用提供專業支援,在符合臨床合理用藥需求的原則下不限制特藥的使用。銀保監和財稅部門加強行業監管,督促保險公司對關鍵運營數據定期進行披露,加強對理賠數據的監管。
第二,緊密銜接基本醫保補充適度。首先,普惠險在“精準銜接”基礎上,實事求是確定保險責任和保障程度,做到“補充適度”。其次,普惠險産品設計,不能脫離基本醫療保障主體,必鬚根據基本醫保統籌區實際,精準銜接基本醫療保障“缺口”。第三,普惠險緊跟基本醫保,無縫對接還體現在籌資、經辦、理賠服務、資金使用監管與基本醫保“一站式”服務等全方位銜接。
第三,優化特藥責任及準入標準。建議出臺指導性文件,對普惠險特藥目錄遴選的原則、標準、流程等進行規範,特藥清單原則強調以臨床價值為導向,融入臨床需求維度、藥學創新性維度、以及藥物經濟學維度。例如,優先納入基本醫保目錄內較缺乏的適應症産品(比如高值創新腫瘤用藥、罕見病用藥等);以及充分考慮當地的疾病發病率和重點疾病管理需求等。制定特藥清單的過程中,也應考慮臨床專家、藥學專家和藥物經濟學家的評估和意見。同時,將特藥納入普惠險“核心責任險”,為大病和重症患者的高額醫藥費用提供精准保障。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