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如期,涉及諸多民生的議案、提案也紛至遝來。養老,是其中尤為關鍵的話題。為提升針對老年失能人群的護理保障水準、分擔公共護理壓力,經過6年試點的長護險,已在49城落地,在為居民滿足多層次和多元化長期護理保障需求方面的價值逐步凸顯,也正是兩會期間熱議的話題。
當前,“一城一策”的長護險試點,正面臨失能評估標準、籌資方式不一,照護服務供給不足、能力有限等問題,對此,今年,多位兩會代表針對長護險的進一步完善與發展提出建議。
完善養老保障體系搭建,長護險試點6年落地49城
近幾個月來,涉及養老領域的政策規劃不停,2月22日,國務院發佈《“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旨在推動老齡事業和養老産業協同發展,構建和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同時,銀保監會發佈《關於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區域範圍,並在原有6家試點公司的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試點。2月25日,銀保監會再度發文,擴大養老理財産品試點,自3月1日起,將此前“四地四機構”的試點範圍擴展為“十地十機構”。
在養老體系的完善與搭建之中,養老服務的充足供給是目前老齡事業發展的迫切所需,尤其針對老年失能人員的照護服務,是“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下急迫解決的訴求。作為養老照護服務保障供給模式之一的長護險,正在成為補足老齡人口護理服務缺口的重要途徑。
2016年,人社部發佈指導意見,明確在上海、蘇州等15個城市開啟長護險制度試點,後又經試點擴大,迄今,已有49個試點城市,歷經6年試點發展,長護險的作用與價值正逐漸得到市場的認可。
以部分試點地區的成績來看。重慶市試點的長期護理保險,對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長期臥床或治療後需要長期護理的城鎮職工(含退休職工),確立了居家個人護理、居家到府護理、機構集中護理三種護理服務形式,達到重度失能即可享受最高1550元/月的長護保險待遇。
據重慶銀保監局近日披露的數據,2021年長護險服務試點區縣群眾達51萬人,三年來累計1959人達到長護險支付標準,成為重慶長護險制度先試先行的受益者。2022年開始,重慶將長護險試點全面擴大到全市範圍,參保人預計將達到700萬以上。
2020年,北京市將石景山區定為擴大試點區,2021年全年42.19萬人參保繳費、3178人享受待遇。今年1月,北京市醫保局發佈《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擴大試點實施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參加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暫不含學生、兒童),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範圍,分步實施。2022年先啟動城鎮職工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再適時啟動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伴隨著試點發展與經驗的積累,關於長護險制度的完善和進一步擴圍提上議程,但目前各地試點地區標準存差異,資金統籌能力不一以及護理服務供給能力建設滯後等問題,都是長護險持續、長足發展所面臨的桎梏。
標準不統一、照護水準有限等桎梏待解
在對於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做出頂層設計的《規劃》中,國務院明確提及,要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明確從參保人群、重點需求對象、籌資方式以及失能等級評估標準、管理方法、保障項目等方面進行制度性統一。從頂層設計對長護險的長遠發展明確指路。
今年兩會期間,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也圍繞長護險的既存問題提出建議。
首先,在制度方面,健全、獨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長護險發展的“地基”。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提出,長期護理保險應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個獨立險種,應堅持社會保險互助共濟的原則,個人、單位和政府均應承擔籌資責任,應儘快實現長期護理保險城鎮職工全覆蓋,加快覆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應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基金來源渠道,探索通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賬戶結構,將個人賬戶中一定比例的資金轉變成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等方式,減輕醫保基金壓力;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鼓勵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拓展籌資渠道,提升長護險服務能力。
各地對於失能的評定標準、資金統籌和待遇支付標準的差異,也是長護險擴圍發展的既存問題之一。如針對長護險服務對象,部分地區採取Barthel指數評定量表,或ADL量表進行評估,而也有多地使用自行制定的失能評估標準。這導致保險公司在風險把控、成本管控等方面面臨較大壓力。
“在前期各試點城市保障範圍、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形成全國統一的評估標準體系,優化失能等級評定、護理需求評估、護理保障項目等方面的標準,按失能程度或護理等級進行支付”,張琳的建議是,不論是機構養老或家庭養老,同等失能程度或護理等級實行統一支付標準;建立國家層面的基本護理保障清單。各地區可根據資金籌集情況,按照可持續發展、保基本的要求來確定當地的保障清單,並堅持以生活照料保障為主;建立全國統一的待遇支付政策框架體系。在支付範圍上,根據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範圍制定統一基礎支付範圍,厘清不同制度支付邊界。
全國政協常委、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楊明生建議道,可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加快制定保險業護理狀態評估及鑒定標準、護理經驗發生率指導標準等,為保險公司規範開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業務提供統一指引,支援保險公司做好風險成本管控,提升客戶服務體驗。對於護理狀態的鑒定標準,可適當參考採用重大疾病保險的重疾鑒定標準或人身保險的傷殘評定標準。
此外,面對護理機構規模有限,專業護理人才不足,照護能力有限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副院長孫潔認為,一方面,增強醫療機構開展護理服務的積極性。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規範護理服務價格標準,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引導和鼓勵更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護理服務。
“另一方面,運用市場機制引導帶動相關産業發展。政府應引導,運用市場化機制拉動社會資本投入。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政府主導、社商合作、市場培育的經辦方式,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管理的專業優勢。”
對於養老護理服務産業的發展,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提出,保險業要積極參與養老護理服務機構的投資,以新建、參股、並購等方式,興辦養老社區以及養老護理、健康體檢、康復管理等養老健康服務設施和機構,增加養老服務供給;保險資管機構可通過設立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形式,參與養老服務産業及上下游相關産業發展,為其提供長期穩定資金,促進養老護理配套市場體系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