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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要聞

  • 久隆財險被罰72萬:未經批准搬遷公司營業場所、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

    時任久隆財險總經理的徐踐負責公司業務管理,對上述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綜上,久隆財險未經批准搬遷公司營業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對久隆財險罰款6萬元;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徐踐警告並罰款6萬元。 而久隆財險上述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對久隆財險罰款...【詳情】

  • 珠江人壽險資運用涉“三宗罪”遭罰138萬元 總經理胡國萍受警告並罰款

    上述保險資金違規用於繳納項目競拍保證金、資金用途與約定用途不一致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珠江人壽罰款30萬元;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胡國萍警告並罰款7萬元,對張麗賢警告並罰款7萬元。 上述關聯方長期佔用保險資金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詳情】

  • 郭樹清:2020年處罰違法違規銀行保險機構3178家次、處罰責任人員4554人次 罰沒金額合計22.8億元

    郭樹清介紹道,強監督強監管的良好氛圍基本形成。堅定不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金融反腐敗鬥爭,強化監督執紀,一批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違法侵佔的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 嚴格執行公私分開、履職回避和監管問責,2020年銀保監系統共紀律處分164人。 加快補齊監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2020年完成61項監管規章制度建設。【詳情】

最新消息

  • 中國人壽伊犁分公司下行銷服務部編制虛假資料 公司及責任人共計被罰12萬元

    2021-06-04 11:30:40

    基於此,新疆銀保監局決定對該行銷服務部予以罰款人民幣十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上述違法行為相關責任人,時任該行銷服務部負責人的張永俠、時任該行銷服務部銀保部主管的葛斌分別予以警告,並各處罰款1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30號 被處罰單位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寧市邊境經濟合作區行銷服務部 地址:伊寧市新華。【詳情】

  • 合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資料 公司及責任人共計被罰19萬元

    2021-06-04 10:52:38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新疆銀保監局決定對合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相關責任人,時任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王燕、時任合眾人壽阿克蘇中心支公司銀保部經理孫向威均決定予以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以下為處罰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29號 被處罰單位名稱: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 地址:。【詳情】

  • 農銀人壽廣西分公司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條款費率 公司及責任人共計被罰30萬元

    2021-06-02 10:11:43

    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昨日,廣西銀保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處罰資訊顯示,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存在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條款費率的違法行為。 基於此,廣西銀保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農銀人壽廣西分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25萬元;對上述違法行為相關負責人彭莉強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詳情】

  • 人保財險南寧分公司虛構保險仲介費用 公司及責任人共計被罰38萬元

    2021-06-02 10:06:57

    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昨日,廣西銀保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處罰資訊顯示,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市分公司存在虛構保險仲介業務的違法行為。 基於此,廣西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人保財險南寧市分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22萬元;對上述違法行為相關負責人艾冬梅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對闕周玉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詳情】

  • 人保財險南寧城北支公司被罰30萬:財務數據不真實

    2021-06-02 10:02:28

    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昨日,廣西銀保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處罰資訊顯示,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市城北支公司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的違法行為。 基於此,廣西銀保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人保財險南寧市城北支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30萬元;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即違法行為主要負責人耿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詳情】

  • 為保險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 海豚保險經紀廣西分公司被罰22萬

    2021-06-02 09:55:01

    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昨日,廣西銀保監分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海豚保險經紀(深圳)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利用保險經紀業務有便辦理,為保險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廣西銀保監分局決定對海豚保險經紀廣西分公司責令改正,處罰款22萬元;對相關當事人黃志強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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