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日訊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科技大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科技保險意見》)。
《科技保險意見》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防範風險”的總體原則,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保險體制機制,建立涵蓋科技創新全鏈條、全週期的保險産品和服務體系,加大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從加強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領域的保險保障以及科技保險産品服務、保險資金投資、保障監督等6個方面提出20項政策舉措。
《科技保險意見》圍繞“保障誰、保什麼、怎麼保”,從五個方面聚焦發力。聚焦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建立全國科技保險重大技術攻關協調推進機制,加強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等重點區域的保險服務。聚焦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廣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險産品,擴大科技保險覆蓋面,為科技成果先使用後付費等場景模式提供靈活保險方案。聚焦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服務企業全生命週期、科技型企業“走出去”、科技人才、智慧財産權、網路安全等重點領域和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産業化推廣等關鍵環節,實現科技保險攻堅破局、擴面提質。聚焦科技保險産品服務創新,圍繞人工智慧、積體電路、量子科技、腦機介面等前沿佈局,優化保險産品開發、承保理賠服務、專業化經營和發展生態。聚焦保險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發揮耐心資本優勢,支援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業投資,加強對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的投資佈局。
《科技保險意見》的出臺將有效推動新時期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發揮科技保險支援創新的減震器和穩定器作用,切實解決科技保險發展與創新實際需求的適配性不足問題,全面提升科技保險服務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強國建設的能力與水準。
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關於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政策問答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科技大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品質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科技保險意見》)。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就出臺背景和政策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
問題一:《科技保險意見》的制定背景是什麼?
答: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科技保險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科技創新風險分散和資金支援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研究制定了《科技保險意見》,全面提升科技保險服務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強國建設的能力與水準。
問題二:《科技保險意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麼?
答:《科技保險意見》共七部分內容,提出20項政策舉措。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防範風險”的總體原則,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保險體制機制,建立涵蓋科技創新全鏈條、全週期的保險産品和服務體系,加大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第二至六部分是重點舉措。圍繞“保障誰、保什麼、怎麼保”,從五個方面聚焦發力:一是聚焦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建立全國科技保險重大技術攻關協調推進機制,加強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等重點區域的保險服務;二是聚焦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廣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險産品,擴大科技保險覆蓋面,為科技成果先使用後付費等場景模式提供靈活保險方案;三是聚焦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服務企業全生命週期、科技型企業“走出去”、科技人才、智慧財産權、網路安全等重點領域和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産業化推廣等關鍵環節,實現科技保險攻堅破局、擴面提質;四是聚焦科技保險産品服務創新,圍繞人工智慧、積體電路、量子科技、腦機介面等前沿佈局,優化保險産品開發、承保理賠服務、專業化經營和發展生態;五是聚焦保險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發揮耐心資本優勢,支援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業投資,加強對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的投資佈局。第七部分是保障監督。明確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加強政策引導支援、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和強化風險防控責任四方面要求,推動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問題三:《科技保險意見》在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的保險保障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圍繞重大技術攻關、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重點區域提出3項政策舉措。一是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優化政府、科技型企業、保險機構等多主體風險分散模式,完善投保人、保險市場、再保險市場等多層次損失分擔方式,在重點科技領域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成立專業保險共同體。二是加強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保險服務。根據國家實驗室體系、國家科研機構、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和科技領軍企業的不同特點,提供特色化專業化的保險保障服務。三是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科技保險服務。支援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成為科技保險創新“首發地”,支援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打造科技保險區域創新高地,支援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和保險創新示範區開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險創新實踐。
問題四:《科技保險意見》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保險保障水準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特徵,圍繞推廣科技保險産品和擴大覆蓋面提出2項政策舉措。一是推廣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險産品。支援保險機構開發條款簡便、價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賠便利的産品。鼓勵保險機構對企業核心專利與商標的侵權責任和維權費用提供重點保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臺支援政策,通過提高保費補貼比例等方式降低企業投保成本。二是擴大科技保險覆蓋面。支援各地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和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科技型中小企業聚集區,搭建科技保險供需對接平臺。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特徵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後付費等場景模式,提供靈活保險方案。
問題五:《科技保險意見》在加強重點領域保險保障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突出對重點領域的保險保障,圍繞服務企業全生命週期、科技型企業“走出去”、科技人才、智慧財産權和網路安全提出5項政策舉措。一是強化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保險保障。加強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産業化推廣等關鍵環節的保險産品開發設計,推動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損失保險、首臺(套)首批次綜合保險等産品推廣實施,逐步建立覆蓋各環節的保險補償和風險分擔體系。二是支援科技型企業“走出去”。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科技型企業的承保支援力度,健全海外風險服務觀察及預警體系,探索開展跨境科技保險理賠服務協作。三是完善科技人才保險保障服務。鼓勵地方政府、科技領軍企業等建立科技人才保險保障計劃。加強對海外回國人員創新發展的保險保障。四是加快發展智慧財産權保險。指導重點行業組織建立智慧財産權保險指導目錄。推動開展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不同智慧財産權類型的組合式保險模式。加快智慧財産權海外侵權保險、專利海外佈局費用損失保險等保險發展。五是推動網路安全保險創新應用。持續開展網路安全保險服務試點。圍繞電信和網際網路、工業領域、金融領域及能源、教育、醫療衛生等重點行業差異化風險管理需求,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多元化網路安全保險産品。支援網路安全企業、專業網路安全測評機構等網路安全保險服務機構,開展網路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安全技術服務。
問題六:《科技保險意見》在加快科技保險産品服務創新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為提升科技保險與創新鏈條的匹配度,圍繞産品開發、承保理賠服務、專業化經營和發展生態提出4項政策舉措。一是優化科技保險産品開發和精算定價。適度提高産品創新包容性,優化科技保險産品備案管理。在人工智慧、積體電路、量子科技、生物製造、氫能和核聚變能、腦機介面、具身智慧等重點科技和産業發展領域,鼓勵開發科技保險專屬産品,探索建立專項風險準備金制度。二是優化科技保險承保理賠服務。構建與科技型企業發展規律和創新特點相匹配的承保理賠服務。按需發佈相關險種承保理賠指引。支援保險機構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與標準制定,開展風險減量管理等科技保險服務。三是鼓勵科技保險專業化經營。堅持科技保險“專門政策、專屬産品、專營團隊、專業人才、專項考核”的導向。在監管評級等方面體現經營科技保險業務的鼓勵性政策。鼓勵保險機構在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等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並配備專業人員團隊。四是優化科技保險發展生態。支援重點區域採取政府、保險機構和高校院所聯合等方式,整合科技型企業研發投入、測試成本、智慧財産權等動態數據,搭建科技型企業風險圖譜庫。深化金融科技應用研究,著力提升行業科技支撐能力、優化智慧化流程效率、創新風險減量服務模式。研究建立智慧財産權、網路安全保險服務標準框架。
問題七:《科技保險意見》在引導保險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週期和耐心資本的特點,重點圍繞保險資金支援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業投資提出2項政策舉措。一是支援投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重點科技領域。鼓勵保險資金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企業給予重點支援,加強對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的投資佈局。推進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鼓勵優先投資科技型企業。用好用足保險資金支援科技創新償付能力監管政策。二是加大創業投資的支援力度。鼓勵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聚焦前沿科技領域的創業投資機構的資金支援,落實好保險資金支援創業投資相關政策。健全國有保險機構參與創業投資的內部容錯機制。
問題八:《科技保險意見》在強化激勵保障與政策監督方面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為推動《科技保險意見》落實落地、直達基層、惠及創新主體,圍繞協調推進機制、政策引導支援、宣傳推廣和風險防控責任提出4項政策舉措。一是建立協調推進機制。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等部門建立科技保險協調推進機制,形成多部門推動科技保險工作的合力。鼓勵地方參照建立協調機制,將科技保險納入區域科技創新支援政策體系,因地制宜配套制定科技保險政策措施。二是加強政策引導支援。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已制定出臺的保險補貼、風險補償等政策。發揮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作用。三是加大宣傳推廣力度。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保險資訊共用和分析研判。鼓勵地方政府、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政策“揭榜挂帥”。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將聯合地方政府和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宣傳周活動,普及科技保險知識,介紹科技保險産品與服務,宣講經驗案例。四是強化風險防控責任。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多部門協同監管,統籌發展與安全,明確科技和行業主管部門、金融監管部門、保險機構的風險防控責任。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