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藍鯨財經
時隔不足一年,海保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保人壽”)又將迎來股權變更。日前,其第二大股東易聯眾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聯眾”,300096.SZ)披露公告稱,擬將所持的海保人壽13.5%股權作價2.6億元轉讓,持股比例從20%下降至6.5%。
需關注的是,公開資訊顯示,“接盤方”和銳醫科(北京)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銳醫科”)為小微企業,資本實力相對薄弱,或難言形成對保險公司的協同與助力。
營收下滑、銷售利潤下降,易聯眾減持海保人壽“套現”
作為發起股東,易聯眾對海保人壽的投資可以追溯到2015年。早期方案中,出於優化公司經營結構,提升綜合競爭能力,實現轉型發展戰略的目的,易聯眾聯合其餘6家企業共同發起設立人壽保險公司,計劃出資1.5億元持股15%。
2017年,海保人壽獲批籌建,註冊資本15億元,易聯眾出資3億元,與海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馬投資集團”)、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列第一大股東,分別持股20%;深圳市智信利達投資有限公司、舜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元建設”)持股分別持股13.3%、12%;深圳市仲山裕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均持股4.9%。
彼時,易聯眾已制定了以大數據為驅動,以醫療健康服務為核心、公共服務和産業金融為輔助的發展戰略。而通過利用以健康等資訊為主的大數據分析,可以精準定位客戶群,定制各類保險服務。因此,保險業務是其發展戰略中重要的一環,在保險板塊佈局上,該公司還持有易康吉保險經紀100%股份。
業內人士分析稱,這或許是易聯眾在近兩年營業收入下滑、銷售利潤下降、自身資金相對緊張的情況下,仍選擇保留海保人壽部分股權,並未全數轉讓的重要原因之一。
易聯眾的資金壓力,在更早前就有跡象。2020年3月,易聯眾于將所持的海保人壽20%的股份出質給上海橡日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5000萬元,質押期限為24個月,借款用途為日常生産、經營所需流動資金週轉。
日前,易聯眾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扣非凈利潤從2021年同期的-1.37億元擴大虧損至-2.44億元至-2.98億元。數據顯示,報告期內,易聯眾投資收益較上年同期同比減少約5600萬元,主要係聯營企業經營虧損所致,其中海保人壽對本期投資損益的影響約為-3584萬元。不難窺見,海保人壽並未對易聯眾的整體財務報表業績起到助力,而是略有“拉後腿”。
對於股權轉讓目的,易聯眾表示,是基於公司發展戰略目標,為優化公司資産結構及資源配置,擬將持有的海保人壽13.5%股權作價2.6億元進行轉讓,完成後仍持有6.5%股權,繼續參股海保人壽。
天眼查資訊顯示,接盤方和銳醫科成立於2015年11月,經營範圍包括銷售第三類醫療器械;銷售醫療器械Ⅱ類等,企業註冊資本11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7700萬人民幣,人員規模小于50人。股權穿透後,天津天源匯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北京倍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持股70%、30%,繼續穿透,兩家股東公司背後均是自然人股東。
業內人士指出,綜合相關資訊來看,歸屬於小微企業的和銳醫科,對標其他保險公司的股東而言資本實力難言雄厚,若股權成功“易主”,在競爭愈趨激烈的市場和銳醫科,能否給保險子公司帶來協同與助力,仍存不確定性。
監管頻“點名”産品問題,合規性有待加強
作為一家地方性的新小人壽保險公司,成立尚不足5年的海保人壽已完成一次股東退出。
2022年6月,發起股東舜元建設將所持的海保人壽12%股權悉數轉讓給海馬投資集團,退出股東行列。海馬投資集團持股比例由20%上升至32%,成為單一第一大股東。此舉,也被視為“海馬係”加碼保險板塊的重要動作。
與此同時,海保人壽也迎來了大股東背景的董事長。歷任海馬汽車集團財務總監、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趙樹華獲批出任海保人壽第二任董事長,“海馬係”話語權進一步加強。
當前,海保人壽經營表現尚不穩定。2018至2021年,海保人壽實現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2.82億元、11.74億元、14.29億元、8.92億元,凈利潤分別為-0.57億元、-0.97億元、-1.18億元、0.09億元。2022年前三季度,實現保險業務收入5.66億元、凈利潤-0.71億元。
由於展業範圍有限,海保人壽主要依託網銷、第三方平臺展業,一度依託網銷渠道拉升保費規模,而網際網路人身險新規的出臺,給其帶來影響。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指出,新規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實力欠佳的中小保險公司經營此類業務,資本金更雄厚、經營能力更強的大中型保險公司受益,大量的線上産品需要轉向線下渠道或者線上線下融合渠道銷售。中小保險公司線上銷售人身險産品將普遍受限,若無法完成線下隊伍自建,將面臨保費負增長風險。據悉,在此背景下,海保人壽順應市場需求,採取措施調整自身産品結構及行銷渠道。
值得關注的是,海保人壽産品問題被監管部門頻頻點名,合規性有待加強,內在經營治理水準有待提升。2019年以來,銀保監會建立人身保險産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人身保險産品監管工作中發現的行業共性和個性問題。2020年至今,海保人壽的産品問題先後三次在通報中被點名。
2022年1月,海保人壽因增額終身壽險産品問題被點名,因增額利率超過3.5%,易與産品定價利率混淆,存在噱頭行銷風險。
2020年7月,銀保監會通報人身險産品問題,其中提及,海保人壽報送的某附加兩全保險,費率和現價計算考慮了主險重疾發生率,但未對主、附險比例關係進行限制,在組合銷售時可能存在保險産品異化為理財産品的風險隱患。
2020年1月,通報中,海保人壽報送的部分健康保險産品,條款中約定將等待期出現的症狀或體徵作為在等待期後發生保險事故時的免責依據,而症狀與體徵均無客觀判定標準,侵害消費者利益。同時,海保人壽存在意外險經營違法違規問題。
近日,保險業協會還披露了最新一期的2021年度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經營評級結果,人身險公司中8家評級為C類,其中,海保人壽評級由上年的B類滑落至C類。評價結果表明,C類公司是指在速度規模、效益品質和社會貢獻某方面存在問題的公司。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