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江蘇投保1年期以上壽險都要錄音錄影了。業內人士介紹,此舉的初衷是治理銷售誤導、維護消費權益。
落實江蘇銀保監局新規 10月起投保壽險都“雙錄”
江蘇一家壽險公司的資深人士介紹,近期公司正在進行有關“雙錄”步驟的培訓。從10月1日起,向自然人銷售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産品時,銷售過程實施“雙錄”。據悉,這是為了落實江蘇銀保監局《關於深入推進人身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的初衷,是從源頭上治理人身保險誤導銷售,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江蘇省保險學會秘書長助理偶見介紹,此前,2017年保監會印發過《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規定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行為、其他銷售渠道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産品以及對60歲以上老人銷售1年期以上壽險需“雙錄”等要求。
此次江蘇新規,相較《管理辦法》要求更嚴,“雙錄”的範圍也更廣——從兼業代理機構擴展到保險公司自身的銷售隊伍和專業仲介機構,由投資連結保險産品擴展到所有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産品,從老齡消費者擴展到所有個人消費者。
此前60歲以上投保人 買1年期以上壽險已“雙錄”
偶見介紹,簡單地説,“雙錄”就是投保時錄音錄影,這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一項具體措施,是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通過錄音、錄影等技術手段採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方式,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資訊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
在此之前,根據2017年《管理辦法》的要求,需要“雙錄”的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1、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産品;2、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産品的;3、向60周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産品。
而根據新規,2019年10月1日起,江蘇投保人為自然人的,保險期限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産品,均屬“雙錄”範圍。消費者在進行“雙錄”時要注意啥呢?偶見提醒説,消費者需耐心地聽取銷售人員的講解,聽明白了回復“是”;沒聽明白應當及時提出,請其再講解,發現錯誤及時糾正。
江蘇一家壽險公司有關人士介紹,一次“雙錄”的平均時間為15分鐘左右,根據險種搭配及險種類型等情況略有差異。
(責任編輯:程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