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旗下澤熙投資原研究員成立的私募因為“爭權”鬧上法庭。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上海逸杉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逸杉資産”)現法定代表人蔣駿和前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東宋濤因為爭權發生了搶銀行密鑰、搶賬本等一系列鬧劇,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返還公司賬本及賠償補賬費用5萬元。
中基協資料顯示,逸杉資産成立於2015年,管理規模處於0至5億元區間。原法定代表人宋濤曾是徐翔旗下澤熙投資高級研究員,歷任匯豐晉信基金交易員、中融保險權益投資經理。不過,中基協顯示的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仍為宋濤,持股比例33.6%,最後更新時間為2025年12月。
根據民事判決書,彼時,宋濤為逸杉資産財務負責人,王某為享受社保待遇的已退休財務專業人員,曾與逸杉資産于2018年建立勞務關係,兩人負責逸杉資産當時的開具發票、報稅等工作。《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四月底之前,在協會系統中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逸杉資産管理層依據上述規定,需要進行年度審計工作,其中2022年財務賬本是審計的基礎資料。
然而,逸杉資産要求王某歸還公司財務資料,並説明重新製作2022年賬本需要付費5萬元。王某稱將財務賬本交給宋濤,但兩人拒絕向公司管理層交出賬本,導致逸杉資産不得不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補賬,額外支出2022年補賬費用5萬元。因此,蔣駿將宋濤和王某告上了法庭。
之所以有賬本之爭,是由於2022年起,現法定代表人蔣駿和前法定代表人宋濤之間爆發激烈控制權之爭。蔣駿主張其已于2022年2月變更法定代表人並掌控公司;而宋濤認為該變更不合法,且蔣駿竊取了財務憑證、公章及銀行密鑰等資料,意圖將大量個人開銷(如茅臺、京東卡、律師費等)算作公司支出。
法院審理查明,宋濤原為逸杉資産的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並掌控逸杉資産的公章、發票等物品,雖然2022年2月11日股東會決議免去了宋濤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身份,但宋濤並未將逸杉資産的公章、發票等物品及時歸還逸杉資産,宋濤基於其擔任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期間掌控的逸杉資産公章、發票等物品以逸杉資産名義對外所作行為,理應認定為執行公司職務行為。2022年、2023年期間,逸杉資産股東之間陸續産生了公司決議效力糾紛、公司解散糾紛、損害公司利益等糾紛,互相爭奪公司控制權。宋濤和蔣駿在公司群中互相爭吵、警告,且都主張自己是逸杉資産公司合法控制人,公司內部管理非常混亂。
基於此,法院認為,公司享有法人財産權,逸杉資産于案中主張的公司2022年賬本屬於公司財物,其所有權應屬於原告所有。逸杉資産要求宋濤向其返還2022年賬本,法院予以支援。
關於補賬費用5萬元,法院判決宋濤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逸杉資産補賬費用5萬元,對於逸杉資産要求王某向其返還2022年賬本並賠償其補賬費用5萬元的訴請不予支援。
(責任編輯: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