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機構的投資管理水準有多高,決定了基金獲得高額回報的可能性;而一家機構的合規風控能力有多強,則決定了機構未來能走多遠。
由於私募爆雷事件的頻繁發生,對私募機構的監管正在逐步趨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監管和自律機構組織的基金管理人自查及檢查正逐漸成為常態,自查及檢查頻率有所提高,涉及項目也在逐步增加。
比如在2019年7月9日,北京證監局通過中國證監會北京局網站向轄區內私募發佈《關於開展2019年北京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轄區內的4000多傢俬募管理人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向北京證監局報送加蓋公章的誠信合規經營承諾書、私募基金業務自查專項報告、自查情況表、私募基金産品明細表。其中,自查情況表包括六大方面56小項。重點核查內容包括,業務合規、資訊披露、內控機制、衝突業務等四方面內容。
而在不久之前,江蘇、浙江、湖北等地證監局也均發佈了私募自查文件。為什麼私募監管逐漸趨嚴?私募管理人該如何開展自查工作和規範運營?
行業自查梳理
據了解,在私募基金的監管體系中,目前對基金實施監管的包括證監會、各地證監局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中基協)。私募基金自查是監管鏈條的一個環節,也是管理人可以主動降低自身合規風險的一個最重要環節。除了自查之外,監管機構的監管手段還包括個案檢查、專項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查報告在以下情形均有可能觸發監管層對管理人的個案檢查或者專項檢查:一是,未提交自查報告;二是,自查報告流於形式;三是,自查報告中有違規、前後表述矛盾或者其他異常情形。
據記者了解,除了各地的證監局,中基協每年也會組織私募機構進行自查。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原森泰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中基協屬於行業自律組織,此前已經推動過好幾輪自查。證監局屬於行政監管機構,其組織的自查相對來説力度更大一些。
其實從去年開始,證監局對私募領域的監管力度加大,私募自查逐漸常態化。原森泰表示,監管趨嚴首先跟最近頻繁發生的私募機構爆雷有關。一些原來看起來十分高大上的機構,通過集團化方式運作,它們有上市公司或者國資背景背書,容易獲得投資者的信賴,但爆雷情況也時有發生。在爆雷之後對相關私募基金進行調查時,監管層發現,其實基金在募資方式、投資標的等方面都存在不規範的地方。
原森泰認為,對還未出現爆雷情況的基金來説,組織自查十分必要。
另外,目前行業中的私募機構數量眾多,品質參差不齊。中基協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 24304家,管理基金規模 13.28 萬億元。僅在北京地區,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就有4338家,管理基金規模超過3萬億元。
機構自查是一種有效、可行的監管方式,同時,這也能幫助私募機構進行梳理,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對私募機構來説,自查過程中還是要實事求是把問題查出來,並提出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如果自查時隱瞞,後續出了問題,監管處罰的力度可能會更大。”原森泰説。
合規風控與投資能力同等重要
記者採訪了解,不少北京私募機構目前仍在自查過程中,尚未提交相關材料。一傢俬募機構的中後臺人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自查的工作量還比較大,公司現在有3人在做這塊工作。從8月初開始準備材料,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完成整個自查。雖然其中有些自查項目比較瑣碎,但為了進行風險防控也有存在意義。
“監管層組織自查,也是希望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夠更加專業的應對現在市場上的風險。”8月13日,在北京基金小鎮組織的一場分享會上,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胡波説。
他表示,從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來看,大多跟關聯交易、自融資等相關。因此,這些現象也是私募自查和檢查的重點。有些基金管理人募資後,主要或者全部投向關聯方的項目,這在房地産基金領域尤其明顯。
“但關聯交易並不是説要禁止,而是在做的過程中要把握合規。”胡波強調。首先,要程式完備,基金管理公司要有關聯交易的管理規定,設定做關聯交易要經過怎樣的投資決策程式。二是,要交易條件公允,防止利益輸送的發生。三是,要按照有關規定向投資者做充分資訊披露。第四,對私募基金來説,如果在發行基金時就知道將來主要做關聯交易,私募基金的風險揭示書裏邊要把它作為特殊風險明確揭示出來。
“對機構來説,投資能力與合規風控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胡波説。如果一家機構的投資管理水準高,它可能投到賺百倍、千倍的項目,這決定了基金獲得高額回報的可能性。而如果一家機構的合規風控能力強,這將在另一個維度起作用,決定了機構未來能走多遠。
作為基金的合規風控部門人員,首先應確保基金運營的合規,涉及基金的募集、資訊披露等各環節。第二,除了外部規則,很多基金管理機構還有自己的內部規則,要保證基金運營符合內部規則的要求。第三,要把握合規管理和業務發展間的平衡,既懂規則也懂專業投資。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