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檔民生節目主持人動態#小莉哭了#登上熱搜,該媒體連發9期節目,參與調解,可雙方僵持不下,沒能化解矛盾,小莉因此捂臉痛哭。
事情原委很簡單,河南安陽一年近80歲的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兩隻大型犬咬傷。面對監控證據等鐵一般的事實,當時明明在場的狗主人卻矢口否認,不僅拒絕道歉,還始終避而不見。
眾目睽睽,鐵證如山。主人耍賴,部門推諉。狗咬人最引發眾怒的是,狗仗人勢,人仗權勢。
一件看似不大的小事,要不是輿論不依不饒小事化大,恐怕哭死小莉也解決不了。
學新聞的人常常被“狗咬人”的新聞代入。老師會告訴學生,狗咬人不是新聞。養犬傷人,道歉賠償認罰。
而整件事暴露出基層一個尷尬的現實:天經地義之事,于王某稍有權力的人看來,成了冒犯;于相關辦事部門而言,成了麻煩。
小事化大。問題的最終解決得益於媒體的曝光,主持人小莉哭上熱搜引起公憤,解決矛盾的通道疑似被權力堵截,於是引起圍觀者的共鳴,激起網友樸素的正義感。
輿論壓力之下,挖出涉事狗主人王某為公職人員,此後被暫停公職,並向受害人道歉。表面看結果大快人心,但細思極恐,不可複製。
媒體曝光看上去高效,卻成本極高。若事事如此,才能持久地保障更多的人,恐怕再多的小莉,再多的社會資源都無以為繼。
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基層矛盾,過於特殊,既不能作為鼓勵的對象,也不能視為處理糾紛、調解矛盾的常規途徑。長此以往,基層公信力政府部門公信力會越來越差,而社會治理成本會越來越高。
尋求社會治理的良性軌道,應以法為大,以法為先。媒體監督不可或缺,但媒體不能代替法律的審判,媒體曝光並非解決問題的最終途徑,更不是根治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
和狗咬人事件一樣,很多問題被逼到輿論場,迫於現實的無奈。這些自身權益和尊嚴受到傷害的個體,出於種種原因,投訴無門,解決不力。
無論是基層政府推諉“打太極”,還是法律訴訟維權成本高“打不起”,都容易讓老百姓對公權力心生懷疑,對法律維權打退堂鼓,轉而對媒體曝光産生過度依賴。
遇上問題,依法辦事,照章執行。這才是全社會對法治的普遍信仰。而破除法治路上的攔路虎,可能不在於驚天動地的大作為,恰恰就藏在狗咬人裏的細枝末節。
小莉幫的忙,不是告訴大家有事兒就鬧。而是給基層治理的一次鞭打,執法主動作為,維權降本增效,有事兒才能既不必哭又不必鬧。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