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傳銷團夥“雲聯惠”:多次受行政處罰 站臺學者係冒充
5月9日上午,登錄雲聯惠官網,出現的是廣州市公安局發佈的通告
廣東廣州市公安局5月8日晚通報稱,5月8日,廣東省公安廳部署廣州警方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路傳銷犯罪團夥,黃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動中落網。
經查,以黃某為首的該團夥成立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聯惠”),並依託該公司“雲聯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雲聯惠及關聯公司曾多次因違反廣告內容管理規定、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等原因受到行政處罰,其自身風險提示有39條,周邊風險提示12條。另據媒體此前報道,兩位為雲聯惠站臺的學者,其身份均係冒充。
曾多次受行政處理,共有51條風險提示
5月8日,雲聯惠官網無法打開,有一則例行維護通知
5月8日下午,澎湃新聞檢索發現,雲聯惠的官網已經無法打開,頁面出現一則《關於系統例行維護的通知》。
據該通知,雲聯惠稱,為保障雲聯商業大系統的穩定運作,該公司計劃對系統進行例行維護,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一、維護時間:2018年5月8日9:30-21:30,如在預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維護內容,維護時間將順延;二、系統維護期間,商城網站及會員中心暫時停止外部訪問。
澎湃新聞撥打查詢到的雲聯惠方面電話,發現電話要麼停機,要麼無人接聽。
據天眼查查詢結果,雲聯惠註冊于2014年1月6日,位於廣州市海珠區宸悅路32號,註冊資本為100001萬元,其法定代表人是黃觀勇,經營範圍包括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商品資訊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科技資訊諮詢服務;市場行銷策劃服務等。
雲聯惠的三大股東為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泓蚨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和黃明,三者分別持股43.91%,37.27%和18.82%。值得一提的是,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黃明,其持股比例未公開。
上述查詢結果顯示,雲聯惠及關聯公司曾多次因違反廣告內容管理規定、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等原因收到行政處罰,自身風險提示有39條,周邊風險提示12條。
天眼查查詢結果
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官網資訊,今年4月19日,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發佈《2017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的通告》顯示,在2017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中,雲聯惠位列其中。
通過網路檢索可發現,在雲聯惠被警方查處的4天前,也就是5月4日,網路出現了一批有關雲聯惠的宣傳文章,且內容高度雷同。
據上述宣傳文章,5月4日上午,雲聯惠董事長黃明與董事局領導、陶行知教育基金會相關領導,以及湖北省各市縣雲聯惠代表和當地政府有關領導前往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宏達學校考察並出席教育扶貧捐資助學儀式。儀式上,雲聯惠董事長黃明代表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向宏達學校捐資200萬。
宣傳文章還稱,雲聯惠創辦于2014年1月,是一家以資訊技術為支撐的“網際網路+”第三方商業服務平臺企業,致力於為消費者和線上線下商家搭建一個系統性的服務平臺。雲聯惠綜合了O2O導購、積分獎勵、消費分潤、行銷服務等功能,將隨意、零散的消費資源進行系統整合、經營和再分配,為平臺吸納匯聚的優質商家與實體企業提供系統性的行銷服務。
自稱“消費可全返”,此前已被指涉嫌傳銷
公開資訊顯示,雲聯惠實習會員制,收取會員費,並要求商家繳納消費金額16%的創業共用金,並稱“消費可全返”,會員消費後按每天萬分之五的比例返還。
事實上,早在事發之前,眾多網友對雲聯惠的商業模式産生質疑,認為涉嫌傳銷。
雲聯惠曾在網路發佈的自辯文章稱,收取“會員費”,這與其他電商平臺類似,實行會員制,“根據會員需要享受的權益不同,可以自願選擇付費升級為金鑽和鉑鑽會員。會員繳納會員費,獲得我平臺免費會員享受不到的增值服務”。
至於商家交納消費金額 16%的創業共用金,這相當於其他第三方電商平臺的“平臺使用費”或“平臺服務費”。商家交納 16%,作為平臺方,雲聯惠為其提供了網上商店,系統結算、行銷促銷工具等服務。
2016年9月21日,《羊城晚報》曾報道稱,2016年上半年,雲聯惠被消費者頻繁舉報至國家工商總局、廣東省工商局,指其涉嫌“傳銷”。6月和9月,寧夏和湖南相繼發佈防範雲聯惠“非法集資風險”的緊急通知,並將異常情況通報至公安部和銀監會。9月18日,廣東省工商局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稱,雲聯惠運營模式暫不符合傳銷的“構成要件”,但涉嫌非法集資。目前廣州市金融管理部門和公安正在調查此事,工商部門協同配合調查。
上述報道稱,為推廣雲聯惠商業模式,有兩名標榜為“教授”的智囊團成員扮演了重要角色:一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國學教授”、“中國國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何智斌;二是“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知名學者”侯書生,兩每人平均為《雲聯惠商業大系統》的編委。經記者向相關單位求證,兩人的身份均造假,係冒充。
警方通告:會員可攜帶書面材料60日內反映情況
5月8日晚,廣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該案件正在偵辦中,暫無更多資訊對外發佈。
5月9日上午,澎湃新聞再次登錄雲聯惠官網,發現頁面出現一則廣州市公安局發佈的通告,稱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其官方網站雲聯商城www.yunlianhui.cn,簡稱:雲聯惠)黃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已被該局立案調查。
通告表示,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的,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原則,將依法予以從寬處理;雲聯惠的會員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會員註冊證明材料、合同、會員的交易流水賬戶和預存款憑證等書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
此外,向公安機關投案及反映情況,由本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凡是反映情況、表達訴求的,都應當依法理性進行,不得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違者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