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貸款調查
多數房産仲介已經整改並表示,公司規定不得協助客戶辦理信用貸、消費貸等用於首付,如果客戶跳過仲介去銀行申請,還可能會影響後期申請房貸
9月5日,本報曾刊發調查類報道《京城樓市首付貸捲土重來銀行被指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指出,在北京地區,有房産仲介違規協助購房人通過辦理“信用貸”、“房抵貸”等方式套取資金,作為購房首付,這類行為既不符合貸款發放政策,也違反了本市房地産調控要求。當日傍晚,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發《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關於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産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開展自查工作,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的情況。
近日,《證券日報》再次暗訪北京地區多家銀行和房産仲介發現,《通知》下發後,部分仲介確實嚴格自律,拒絕協助購房人違規辦理信用貸,但仍有個別房産仲介表態可以協助客戶申請首付貸。
監管部門聯袂重拳出擊
今年一季度,多家監管部門曾聯合表態明令嚴禁“穿著各種馬甲”的首付貸。
今年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四部門曾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要根據“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加強對客戶的盡職調查,認真核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對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産品加杠桿的客戶,應拒絕發放貸款。同時,各商業銀行應加強消費貸及其他無抵押信用貸款的管理,嚴禁以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等名義貸出資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
但是,本報記者在9月5日前的第一輪調查中發現,在北京地區,仍有房産仲介違規協助提供首付貸:多位仲介公司員工表示可以提供墊資或者首付貸服務,甚至有房産仲介向本報記者表示,“銀行對於貸款的審核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9月5日傍晚,為進一步規範北京地區房地産市場金融秩序,鞏固前期房地産市場調控成果,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發《北京銀監局 人行營業管理部關於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産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開展自查工作,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的情況。
北京銀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北京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規模快速增長,“但據市場情況反映,個別銀行發放的上述兩類貸款卻違規流入了房地産市場,借款人將其用於購買住房,而非個人經營或日常消費,這種行為不符合房地産調控的政策要求。”下一階段,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將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9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關於開展房地産經紀機構違規行為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自查。主要針對為購房人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房抵貸”作為購房首付款;違規發佈、代理小産權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協助、教唆購房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購房貸款等違法違規操作行為。對自查發現的問題,經紀機構要及時進行整改。自查時間為期一個月,經紀機構需要在10月8日前向北京房地産仲介行業協會提交自查整改報告。隨後主管部門還要進行抽查。並且,在仲介機構自查期間,住建部門還將加大執法力度,如果有投訴、舉報仲介機構及其人員有這類違規的,將進行現場專項檢查。
一週之內多個部門發佈通知——金融監管部門嚴查銀行資金流向、住建部門嚴查仲介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可謂是“多管齊下”整治違規行為。
個別房産仲介無視監管
《證券日報》記者近日再次暗訪調查房産仲介,了解“首付貸”違規究竟是否有所收斂。
在北京市朝陽區某房産仲介,得知本報記者的首付不夠的情況後,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信用貸款,工作人員表示,沒房的前提下,可以辦理信用貸,每筆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還款週期最多5年,利息在5.5%左右。工作人員還表示,“目前和我們仲介合作的有三家銀行,您可以同時在這三家銀行辦理信用貸,這樣一共可以貸出來90萬元”。
第二個方案依然是信用貸款,但要求貸款人名下有房産。上述工作人員解釋道,名下有房産並不是做抵押貸款,僅僅是提供房産證,這類貸款每筆最高可貸50萬元,還款週期最多為5年,利息在4.5%左右。
第三個方案是申請“隨借隨還”的信用貸款,利息在6.5%左右,額度最高為30萬元,但是對貸款人的工作單位和工資流水有一定要求,適合想提前還款的購房人。
上述房産仲介的工作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您的資質良好,工作單位又符合銀行的審核要求,可以同時申請這三種類型的信用貸,在單身的前提下,可以順利批下來170萬元。本報記者隨即接著詢問,自己已婚,最多可以申請多少貸款?工作人員表示,除了第二個方案的50萬元,其他兩種方案的金額“乘以2沒有問題”。
該仲介人員還多次叮囑本報記者,如果您是“賣一買一”的換房一族,一定要先申請貸款再賣房。該人員還一再保證,信用貸不上個人徵信,不會影響後期的住房商業貸款。
在上述房産仲介其他區域的另外幾家門店,工作人員也給了本報記者類似的回答。本報記者表示想了解一下合作的銀行是哪三家,自己去諮詢時,一位自稱是金融專員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您自己是申請不到這個利率的,這是銀行給我們的‘打包團購價’,您自己申請的利率最少也要8%以上”。該人士還表示,仲介協助只需要收取貸款金額2%的手續費,折合到5年的還款週期沒有多少錢。此外,儘管本報記者一再追問,仲介的工作人員始終不願意告知合作的銀行是哪三家。
《證券日報》記者在暗訪過程中也詢問,本月5日和8日下發的監管通知對貸款是否有影響時,卻得到了“沒影響”的回答。
不過,並非所有的仲介都與上述仲介一樣堅持“頂風違規”。在本報記者本次走訪調查的另外幾家房産仲介,工作人員直接拒絕了記者的要求(在記者本月第一輪走訪中曾表示可以辦理),並表示,公司明確規定不得協助客戶辦理信用貸、消費貸等用於首付,如果客戶跳過仲介自己去銀行申請,還可能會影響後期申請房貸。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