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紛紛補充“首席合規官”,多家國有大行選擇行長兼任。
近日,中國農業銀行(601288.SH)、中國銀行(601988.SH)紛紛發佈公告,擬聘任自家行長為首席合規官。
農行公告稱,聘任王志恒兼任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合規官,王志恒的任職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王志恒為農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中行公告稱,聘任張輝兼任該行首席合規官,張輝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兼任中行首席合規官。張輝為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行長。
2024年12月,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首席合規官是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機構董事長和行長(總經理)直接領導,向董事會負責。首席合規官可單設,也可由高管人員兼任。
《辦法》給出了一年的過渡期,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應當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正因如此,隨著過渡期即將結束,不少金融機構在近段時間完成了首席合規官的補充。
就上市銀行披露的資訊來看,南京銀行(601009.SH)、上海銀行(601229.SH)、蘇州銀行(002966.SZ)、齊魯銀行(601665.SH)、江陰銀行(002807.SZ)等均由行長兼任首席合規官;光大銀行(601818.SH)、民生銀行(600016.SH)則聘任副行長兼任首席合規官。此外,平安銀行則聘任吳雷鳴為首席合規官,他目前擔任平安銀行行長助理兼首席風險官。
也有一些中小銀行面向市場公開招聘首席合規官。2025年5月,上饒銀行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首席資訊官和首席合規官。該銀行明確,在首席合規官的任職條件上,有法院、檢察院司法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2025年8月,江西銀行(01916.HK)在招聘首席合規官的同時,也一同公開招聘蘇州分行和廣州分行的合規官。
隨著《辦法》設定的一年過渡期臨近結束,首席合規官這一崗位在銀行公司治理中的定位正逐步清晰,兼任與單設、內部任命與市場化招聘等不同路徑的實際效果,也將隨著後續監管檢查與運作實踐逐步顯現。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