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24日電 浙江三家村鎮銀行同日被罰。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24日披露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因違規向本行股東發放貸款;違規開展存款業務;員工行為管理缺失;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浙江永嘉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罰140萬元。
同時,朱國兵(時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余大約(時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分別被警告。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截圖,下同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24日成立,註冊資本19800萬元。2022年7月19日,該銀行曾因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被罰50000元。
另外,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因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或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罰款155萬元。
吳大鳴(時任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李國強(時任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被警告並分別罰款10萬元、8萬元。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浙江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9日成立,註冊資本20000萬元。2023年3月16日,該銀行消防控制室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被罰1000元。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罰單還顯示,浙江洞頭富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存款送實物禮品方式違規吸收存款;信貸風險管理不審慎;貸款五級分類不審慎被罰款95萬元。朱建群(時任浙江洞頭富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門支行行長)被警告。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浙江洞頭富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成立,註冊資本5000萬元。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