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彭 妍
在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的政策要求下,理財子公司背負著銀行理財業務整改、轉型的重任。目前,各大銀行陸續啟動存量産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的工作。
《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走訪銀行網點了解到,在銀行理財存量遷移中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從銷售端而言,不少理財經理坦言,銀行的存量産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中,最大的困難還在於客戶對於凈值型産品接受度不高。
銀行理財“遷移”面臨挑戰
截至10月27日,全市場有15家銀行理財子公司自成立以來共發行2207款銀行理財産品,這些産品均為凈值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説明理財子公司的産品已100%實現凈值化轉型。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全年銀行理財子公司共計發行産品僅306款,2020年以來至今已發行産品達1887款,是2019年全年發行量的6倍。銀行理財子公司産品發行出現“井噴”,與銀行理財産品發行總量出現回落形成鮮明對比,銀行理財已然步入新的發展階段。
伴隨理財子公司的陸續獲批開業,銀行理財産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成為各大理財子公司的首要工作。
根據2018年12月銀保監會發佈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可以按照自願原則通過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將理財業務整合到已開展資管業務的其他附屬機構、子公司後,銀行自身不再開展理財業務(繼續處置存量理財産品除外)。
《證券日報》記者對普益標準數據梳理後發現,截至9月30日,已有11家銀行陸續開啟銀行産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的工作,6家國有控股銀行已全部開啟遷移工作。其中,工商銀行遷移進度最快,共遷移7個批次産品,遷移産品數量居所有銀行之首,共有253隻産品。郵政儲蓄銀行和建設銀行遷移進度較慢,涉及産品數量僅為2隻和1隻。股份制銀行中,興業銀行最早開始此項工作,遷移批次達到6次,遷移産品數量達到113隻,僅次於工商銀行。城商行中,寧波銀行和杭州銀行遷移産品數量也位居前列;農商行暫未開始理財産品遷移工作。
哪些銀行理財産品被“遷移”?《證券日報》記者對各家銀行發佈的産品遷移公告梳理後發現,從銀行遷移至理財子公司的産品均為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凈值型非保本産品,不同銀行的産品具有不同特徵。
投資期限方面,各家銀行的遷移産品平均期限均在1年以上,同時也有多款無固定期限産品。風險等級方面,大部分銀行的産品風險均較小,等級為1級和2級。不過,部分轉移的産品中也包括風險等級為4級的高風險産品。從産品類型來看,主要為固定收益類産品,佔比達81.8%,權益類和混合類産品佔比分別為7.1%和11.1%。從産品發行對象來看,除少數幾款産品是面向私人銀行發行以外,其他産品均為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具體交接工作面臨一些實際困難。一是如何準確完成交接。遷移工作要把握原有業務的特質,保留原始數據,舊業務與新業務所屬部門、架構等方面未必保持一致,因此需要精確找準定位。二是如何高效完成交接,將舊業務快速充分“打包”至新業務中。
據悉,各家銀行在部門設置上也有所不同。有的銀行成立理財子公司後,由後者負責發行新産品,並承接母公司銀行以前發行的老産品,銀行資管部門不再管理理財産品。但有的銀行是資管部門管理老産品,理財子公司發行新的理財産品,分別獨立運營。
一位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客戶經理對記者表示,從原有銀行資産管理部,到單獨成立子公司後,轉型難度既表現在存量業務的處置上,也體現在新業務的轉型過程中。一方面,銀行要不斷壓降保本理財規模;另一方面,要將預期收益型産品向凈值型産品轉化。
上述客戶經理進一步表示,與之前銀行理財的管理方式不同,理財子公司單獨運作後,對銀行理財子公司運營、産品管理、管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需要在估值、信披、清算、交割、售後等方面建立一套體系化的東西。“目前,銀行理財子公司在投資端、運營端、銷售端存在人手不足、投研能力弱等問題。”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銀行理財産品在交接過程中會存在風險。普益標準研究員陳雪花表示,目前,理財子公司的金融科技系統尚未完善,遷移至理財子公司的産品仍由銀行代銷。在理財子公司發展初期,可先將銀行理財相關配套服務遷移至理財子公司,以保證子公司順利度過起步階段。未來,理財子公司在BTA(理財登記過戶系統)、投資交易系統、估值系統等技術方面,以及建立子公司自身的直銷體系、與外部投顧機構的合作上均需投入大量精力,保證産品轉移至理財子公司後能夠獨立運營,與銀行完成風險隔離。
轉型産品接受度有待提高
在走訪中,多數銀行理財經理告訴記者:“銀行的存量産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中,最大的困難還在於,客戶對凈值型産品接受度不高。”
從《證券日報》記者走訪銀行網點收到的反饋來看,不少理財經理坦言,凈值型理財産品銷售有難度,投資者對凈值型産品的接受度還有待提高,應給予其過渡時間。“主要原因是,有老産品在,大家對新産品接受的意願差一些。但隨著老産品越來越少,相信更多客戶願意接受凈值型理財産品。目前主要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
“提高新老産品銜接效率,並讓投資者接受,關鍵要考慮客戶的投資偏好,設計出滿足投資者低風險偏好又有較高收益預期,同時還滿足資管新規要求的産品。”一家國有大行的客戶經理表示,目前來看,低風險的凈值産品接受度相對較高。
一家股份制銀行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銀行需要加強對凈值型理財産品的普及宣傳工作,充分揭示産品風險。投資者教育方面,首先,要做好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做好風險適配。其次,要做好資訊披露,讓投資者充分了解産品風險,切忌隱瞞式推銷産品。最後,讓投資者獲得充分的資訊,對産品進行判斷並做出是否投資的決策。
有投資者擔心,理財“遷移”是否會增加産品風險?
記者對各家銀行公告梳理後發現,理財産品的遷移對投資者並沒帶來實質影響。
一家國有大行發佈的《關於變更理財産品管理人的公告》稱,“理財産品管理人的變更與産品遷移,不會對産品投資運作産生實質性影響。如投資者不接受變更及遷移,可在産品開放期贖回所持産品份額。産品遷移後繼續持有産品份額,視同為對相關産品説明書、風險揭示書、銷售協議和投資者權益須知等産品銷售文件的確認。”
“從目前已遷移的理財産品來看,主要以投資標的為標準化産品、風險等級較小的凈值型非保本産品為主,不符合資管新規的産品留存銀行自行消化。”陳雪花表示,目前理財子公司還處於發展初期,在産品運作方面需借助母公司的經驗,且在過渡期內,提高投資者對非保本産品的接受度是當務之急,也是未來銀行理財産品能否繼續受到投資者“青睞”的關鍵。因此,在理財子公司創立初期,將産品收益相對固定,風險小的産品遷移至理財子公司,以提高投資者的認可,是確保理財子公司順利發展的需要。
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以前,銀行理財産品的客戶主要關注預期收益率,目前銀行理財子公司所發行的産品均是符合資管新規的凈值型産品,不再剛性兌付,投資風險需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建議在選擇産品時,關注産品的條款、投資對象,充分了解産品披露的資訊和風險,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産品。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