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陳某峰貸款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滬0117刑初358號)顯示,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簡稱“稠州銀行上海分行”)遭騙貸200余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4年9月起,被告人陳某峰受鄭某(已判刑)指使,得知稠州銀行上海分行授信給上海浦南農副産品批發市場、上海江楊農産品批發市場,在上述市場內經營的商戶提交租賃合同、收據等材料即可申請銀行貸款後,在明知他人不是上述市場內實際經營者的情況下,向周某某(另案處理)等人提供虛假的租賃合同、收據等資料,並培訓、包裝其等冒充上述市場內經營商戶詐騙稠州銀行上海分行貸款,從而收取好處費。
經審計,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28日期間,被告人陳某峰等人共計詐騙稠州銀行上海分行貸款人民幣200余萬元。案發後,黃某(另案處理)等人歸還稠州銀行貸款50余萬元。
2019年9月26日,陳某峰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並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認為,陳某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陳某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減輕處罰。陳某峰具有自首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陳某峰當庭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顯示,陳某峰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未退出的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
官網顯示,稠州銀行初創于1987年,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由地方城市信用社改建為商業銀行。
年報顯示,2019年末,稠州銀行下設義烏管理部及金華分行、麗水分行、杭州分行、南京分行、溫州分行、福州分行、上海分行、寧波分行、湖州分行、舟山分行、台州分行、衢州分行、嘉興分行及紹興分行15家分行(管理部),150家支行。
2019年,稠州銀行實現營業收入65.60億元,同比增長32.71%;實現凈利潤18.09億元,同比增長19.77%。
截至2019年末,該行資産總額2342.53億元,較年初增加213.51億元,增幅10.03%;存款餘額1495.16億元,較年初增加230.19億元,增幅18.20%;貸款餘額1122.39億元,較年初增加210.54億元,增幅23.09%。
2019年末,稠州銀行不良貸款率1.51%,較年初下降 0.13 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 200.63%,撥貸比 3.02%。
稠州銀行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截至2019年末,稠州銀行的股東總數97戶,其中法人股東76戶,合計持有股份345917.77萬股,佔比98.83%,自然人股東21戶,合計持有股份4082.23萬股,佔比1.17%。
報告期內,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為浙江東宇物流有限公司、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為7.06%。
(責任編輯: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