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免責”問題,是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面臨的痛點之一。如何調動資金流向小微的積極性,同時又能有效平衡好風險,成為當前政策焦點。
為了建立“敢貸、願貸、能貸”的長效機制,銀保監會提出商業銀行要儘快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貸款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但在實際制定操作細則時,由於對“盡職”的界定很難統一,也出現了銀行之間局部不平衡的現象。
“面對這種現狀我們結合省情,制定了相關盡職免責的指導意見,已經下發。”3月21日,在銀保監會舉行的第207場銀行業保險業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浙江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包祖明表示。
包祖明表示,浙江省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授信盡職的免責機制,被免責人員佔比逐年提高,責任認定標準和配套制度也在不斷完善,運作情況總體良好。
“確實存在著銀行金融機構之間局部的不平衡。”包祖明稱,為了應對信貸員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惜貸現象,指導銀行完善盡職免責條例,浙江省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第一,直面問題,推動制度健全優化。督促各家銀行機構優化現有制度體系,使得制度保護更加注重過程、注重實質、注重基層,根據自身機構特點及業務需要,出臺更加細化、更加可實施的操作細則。
“現在我們有些銀行出臺的免責制度特別長,我認為從操作層面容易産生混淆,而且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容易帶來一些扯皮。”包祖明稱。
第二,依託數據,促進由人控到機控。引導銀行機構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破解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資訊不對稱、管理成本高、風控難度大的問題,提高貸前客戶準入、審查、審批,貸後預警的科技化水準與精確度,減少人工干預,減少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第三,加強監管,推動制度切實落地。加強盡職免責制度的宣導,適時總結一些銀行的優秀做法,對標找差,在業內予以交流和通報。同時開展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強化正向激勵和反向懲戒力度,研究建立仲裁機制,為銀行工作人員提供情況反映通道。比如向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進行申訴,通過第三方審查的方式倒逼銀行機構,嚴格落實盡職免責。
此外,在緩解民企小微融資難過程中,大行在發揮“頭雁”作用的同時,由於費率相對較低,也導致部分區域性中小銀行優質客戶流失,這成為地方金融監管面臨的難題。
“大行適應企業需要,在主動下調利率的過程中,利率傳導機制發揮了鯰魚效應,一定程度上對我們中小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過程中帶來衝擊。”包祖明稱,“這種現象也正常,我認為是市場化現象。”
包祖明表示,金融機構對企業提供的是綜合化服務,除了在融資價格上競爭外,還可以提供包括公司機制建立、現代化管理建設等資訊諮詢服務,通過各種融資外的服務來提升附加值,從而取得相對較好的收益,即差異化競爭。
記者了解到,目前,無論是政策性擔保還是商業性擔保,很多小微金融服務由擔保公司大量擔保,並且傳統的做法是由擔保公司100%承擔風險。“這幾年,浙江省是擔保公司和銀行機構風險分擔,二八開、三七開,這個機制已普遍形成。”包祖明稱。
(責任編輯:趙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