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發行規模同比降13.63%,試點兩年發行規模不足總額度八成;專家建議推動投資者結構多元化。
市場迎來繼江蘇銀行、北京銀行之後,第三家發行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的城商行。10月22日,杭州銀行發行第一單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錢塘2018年第一期不良資産支援證券”(下稱“錢塘一期”),發行金額4.25億元。杭州銀行是不良資産證券化第二批試點銀行之一。
2016年,商業銀行不良資産證券化正式重啟,監管層相繼批准了兩批、共18家銀行作為試點,試點總額度500億元。根據wind數據,自2016年5月重啟後首單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截至2018年10月22日,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數量55單,發行總額377.24億元。
兩年多的時間,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規模仍不足試點總額度的八成,同時,大部分股份行、城商行發行數量較少、發行金額不高。為何大多數銀行持觀望態度?
杭州銀行入池資産地域、行業集中度較高
根據中國債券資訊網10月15日公佈的發行文件,“錢塘2018年第一期不良資産支援證券”的發起機構為杭州銀行,受託機構為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牽頭主承銷商為招商證券。
該産品發行金額為4.25億元,分為優先級和次級,發行金額分別為2.75億元和1.5億元。發行説明書顯示,錢塘一期的基礎資産為對公不良貸款。以初始起算日(2017年8月15日)計,該期資産支援證券項下的基礎資産涉及39戶借款人,124筆資産,全部未償貸款本息總額為99128.17萬元。預計可回收總額60119.71萬元。
按貸款五級分類標準來看,資産池中次級貸款佔比最高,未償本息餘額為97514.86萬元,佔入池資産總額的98.37%;次級貸款預計回收金額為59246.72萬元,佔總預計回收金額的98.55%。
中誠信國際和中債資信的評級報告均指出了該産品的資産集中度較高問題。入池不良資産絕大多數集中在浙江地區,未償本息餘額佔比為60.24%;資産池中未償本息餘額佔比最大的行業為房地産業,其未償本息餘額佔比為29.24%。並且,單戶佔比最高借款人也是房企——杭州怡豐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其最高預計回收金額佔資産池預計可回收總額的31.78%。但目前該戶不良資産處於破産重整過程中,案件複雜,時間不確定性較大。這些均可能對回收現金流産生影響。
根據杭州銀行2018半年報,截至今年6月末其不良貸款總額為48.89億元,較2017年末增加3.6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56%,較2017年末下降0.03個百分點。近三年間,該行不良率變動幅度不大,上下不超過0.2個百分點,基本持平于行業平均水準。但從對公貸款看,該行不良有所上升。2017年末對公不良貸款總額28.39億元,較上年末增長80.46%,不良率為1.49%,較上年末增加0.56個百分點;2016年末對公不良貸款餘額較2015年末增長了106.02%,不良率增加了0.41個百分點。
若以2017年末數據計算,本次發行的錢塘一期可處置對公不良貸款總額的34.92%,可大幅降低杭州銀行的對公不良貸款率。
五大行佔比超八成,商業銀行參與度不高
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始於2016年,杭州銀行是第二批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中的三家城商行之一。
2016年,首批試點確定,工行、建行、中行、農行、交行和招行六家銀行入圍,試點總額度為500億元。中行、招行于2016年5月26日同時發佈首單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規模分別為3.01億、2.33億,打響了第一槍,此後農行、建行、工行、交行均于2016年發行了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
2017年4月13日,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出“在嚴格控制試點規模和審慎穩妥前提下,穩步擴大銀行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參與機構範圍”。此後,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擴圍,第二批試點共12家銀行,包括:國開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浙商銀行8家股份行,以及北京銀行、江蘇銀行、杭州銀行3家城商行,總額度仍為500億元。
儘管監管層面不斷推動,但商業銀行發行的積極性並不高。根據wind數據,自2016年5月中行、招行首單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截至2018年10月22日,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數量55單,發行總額377.24億元,不足試點總額度的八成。
從時間跨度來看,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發行規模也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2016年共發行14單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金額156.1億元;2017年共發行19單,發行金額129.61億元,較2016年減少16.97%;2018年截至10月22日共發行22單,發行金額91.53億元。根據2018年7月23日中央結算公司中債研發中心發佈的《2018年上半年資産證券化發展報告》,今年上半年不良貸款ABS發行44.61億元,同比下降13.63%。
並且,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發行大戶集中在國有大行,五大行發行金額佔到總金額的八成以上,股份行和城商行的發行數量、規模均較小。截至目前發行量最大的是工行,共發行12單,發行總額154.36億元;其次是建行,共發行7單,總額67.01億元;第三是農行,發行6單,總額46.68億元。股份行共有8家發行了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除了招行發行數量較多,共8單、總金額27.36億元,其他銀行如華夏、民生、平安、浦發、浙商、中信、興業的發行數量均不超過3單,華夏銀行發行總金額10.4億元,其餘6家股份行發行總金額均在10億元以下。
單個産品發行金額超過10億元的共有10個,全部出自大行,包括工、農、建、交,最大的一筆為工行的“工元2016年第三期不良資産支援證券”,金額為40.8億元。股份行、城商行發行的單個産品規模都在10億元以下,不少産品僅一兩億元。城商行中,江蘇銀行于2017年11月發行第一單不良資産支援證券産品,規模7.25億元;北京銀行于2018年8月發行第一單不良資産支援證券産品,規模2億元。
發行綜合成本較高等影響商業銀行積極性
為何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産證券化的參與積極性不高?恒豐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楊芮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首先是由於其基礎資産是不良資産,本身的特徵與ABS産品的運作模式相悖。大多數不良資産難以産生可預測且穩定的現金流,而現金流又是所有資産證券化産品對資産本身的要求。杭州銀行錢塘一期的發行説明書中也指出,由於不良資産處置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資産池的預期回收現金流不能完全實現。這一點導致的結果是,入池資産的選擇標準相對較高,一些長期沉澱、基本沒有價值的不良資産不會進入,只有還可能産生相對穩定現金流的資産才可以考慮作為基礎資産放進去,這也限制了發行規模。
商業銀行發行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較少,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發行的綜合成本較高。以不良資産證券化發行前的工作為例,由於這些基礎資産大多分散在不同的地域,有的資産(如信用卡、消費貸款等)可能還存在不同期限的因素,出於分散風險的考慮需要對資産進行逐筆審查,流程較長,耗時較多,提升了發行的成本。以杭州銀行為例,中誠信的估值方法是對資産池中124筆資産逐一進行實地訪談和調查,另外還需考慮外部經濟、法律、行業等環境因素,較為複雜。
另外,不良資産證券化的競價機制有待完善。目前不良資産證券化主要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優先級的投資者較多,但次級檔證券的投資者寥寥,基本只有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産管理公司。投資者的匱乏也進一步影響到銀行的發行意願。
分析:做好風險隔離 推動投資者結構多元化
資産證券化是不良資産重要的處置手段。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投資研究室主任張明提出,不良資産證券化可以提高資産處置效率、降低不良資産處置成本、促進資産流動性,還可以通過將不良債權轉化為可流通的有價證券,將潛在風險分擔給願意承擔的投資者,在降低銀行風險、改善資産負債結構的同時,拓寬了銀行融資渠道,豐富了市場投資品種。目前,中國利用資産證券化處置不良資産已經具有較強可行性。
張明建議,首先,不良資産證券化應將風險隔離作為基本原則,即:保證處置後的銀行不良資産與銀行正常資産之間風險隔離,貸款人被證券化的資産與其他資産之間風險隔離,不良資産發起人和持有人之間的風險隔離。目前中國普遍採用的通過資管計劃或信託計劃進行隔離的做法缺乏法律支援,可能將風險留在發起人銀行中,但卻沒有相應資本支援。因此,為了保證風險被真實有效隔離,需要成立獨立的SPV(特殊目的實體)。
其次,應推動投資者結構多元化,目前中國現有證券化産品發行者和投資者均為銀行,被不同銀行交叉持有,應允許包括券商、基金、保險等在內的更多投資者進入,甚至可引入外國投資者持有不良資産。另外,還應做到合理定價、資訊披露透明。
中央結算公司中債研發中心今年初發佈的《2017年資産證券化發展報告》建議,進一步推動不良資産證券化深入發展。目前我國不良資産證券化仍處於試點階段,需要一事一報,審批效率較低,制約了市場發展和功能發揮。不良貸款支援證券發行規模較小,也難以滿足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産的處置需求。建議儘快梳理總結前期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經驗,繼續擴大試點機構範圍,鼓勵試點機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大發行力度,進一步豐富基礎資産類型,適時推動不良資産證券化業務由試點向常態化轉化。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