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作為直接服務實體經濟的業務品種,當前已開始呈現‘穩中求進、逐步回升’的態勢,但仍面臨三方面挑戰,一是法律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技術支撐能力尚待加強,三是産品創新質效仍需提高。”中國銀行業協會秘書長黃潤中在10月16日舉行的“保理專業委員會2018年年會”上表示。
所謂銀行保理業務,是指債權人(例如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將自身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以此為前提,銀行為其提供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應收賬款催收、應收賬款管理、壞賬擔保等融合金融服務。
“由於保理業務可有效盤活企業的存量應收賬款,其在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有助於打破傳統信貸場景和服務客群的限制。”浦發銀行副行長王新浩説。
銀行業協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末,我國銀行業保理業務量達1.17萬億元人民幣,同比上升3.5%。其中,國內保理業務量為8730億元人民幣,與去年持平;國際保理業務量為446億美元,同比上升14.84%。
然而,業務發展的過程卻也伴隨著三大待解難題,最突出的是法律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保理業務領域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行業監管文件在司法審判中尚不具備法律效力。”黃潤中説,在我國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保理項下應收賬款轉讓的法律性質通常被界定為債權轉讓,相關法律條款分散在《合同法》、《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中,但這些條款均不能很好地契合保理業務實際情況,無形中增加了保理業務的法律風險。
“面對上述問題,銀行業協會已組織開展專項課題研究,已形成了保理合同立法及出臺司法解釋的建議和訴求,並已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獲得了高度重視。”黃潤中説,後續將繼續與最高法院保持密切溝通,推動最高法院出臺有關保理業務的司法解釋。
其次,銀行保理業務的技術支撐能力尚待加強。隨著科技的深度嵌入,創新性金融解決方案正不斷涌現。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保理業務的過程中仍存在諸多短板,例如怎樣利用科技手段防範風險、提高效率、提升品質、擴大盈利等,尚缺乏全面謀劃和總體佈局。
再次,保理産品的創新質效仍需提高。黃潤中認為,保理業務是以應收賬款轉讓為基礎、集“物流、資金流、資訊流”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隨著市場需求不斷變化,傳統的産品體系已難以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
“商業銀行如何利用自身的資産優勢,如何加強‘三流合一’的管理,如何深化與各類金融同業之間的合作,如何研發新産品、開發新業務,這均是業內待解的重要課題。”黃潤中説。
儘管面臨挑戰,但業內依然普遍看好保理業務的前景和潛力。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蔡東認為,在當前中國經濟尋求高品質發展的大背景下,保理業務可迎接兩方面發展機遇,一是緊抓國內經濟發展和政策紅利,二是跟隨、服務“一帶一路”倡議。
那麼,今後應如何促進保理産業規範、穩健發展?業內人士建議,可從回歸本源、規範經營,科技引領、創新轉型,加強合作、形成合力三方面入手,同時重點關注兩大産品創新趨勢,一是“反向保理”,二是“保理資産證券化”。
具體來看,隨著我國企業“走出去”水準不斷提升,産業鏈上下游企業的融資需求也相繼提高。為應對持續增長的供應鏈融資需求,“反向保理”應運而生。其以供應鏈中規模較大、資信較好的進口企業為核心,依託進口企業的資信,為供應鏈中所有對應的中小出口企業提供保理服務。“反向保理模式的成熟運用有望推動全球供應鏈發展,服務全球供應鏈客戶。”黃潤中説。
此外,隨著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提速,保理項下的應收賬款資産證券化也迎來了快速發展。“保理資産證券化”以應收賬款為基礎,通過打包、出售,在資本市場形成可流通的有價證券。通過資産證券化,銀行可優化資産負債結構、改善流動性並帶來中間業務收入及資本回報,而企業則可借助銀行增信獲得更多的融資,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優質投資品種,實現多方共贏。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