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河南省最大的城商行,中原銀行掛牌營業僅三年多,卻在港股上市已經半年有餘了。對於這家由13家城商行合併組建的“巨無霸”,該銀行背負了不小的歷史包袱。
近日,中原銀行內部人士向記者報料,該行此前在一次內部團購房産中違規發放貸款。如今,該筆貸款已經到期,部分員工無力償還一直遭追債。
而監管部門的文件顯示,“經新鄉銀監分局核查,中原銀行新鄉分行(原新鄉銀行)在該筆貸款中,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貸款‘三查’制度落實不到位、支付方式不合規、貸款項目‘五證不全’等問題。”
蹊蹺的購房
早在2009年,中原銀行新鄉分行牽頭在內部組織了一次團購東郡府苑住宅,數量約800套,參與員工708人。在這次團購中,開發商要求購房職員分三期繳款,對於銀行員工的按揭貸款也並不配合。多數職工以現金繳款購房,給職工經濟上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李萍(化名)當時在中原銀行新鄉分行工作,也參與了此次的購房活動。“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在34萬元左右。如果按照正常首付和公積金貸款,其實壓力並不大。但是,公積金貸款就是做不下來。”
她表示,團購住宅在價格上略低於市場價,這也是吸引多數員工購買的原因。但是,當時都不清楚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這就讓很多人後期交納房款比較被動。“根據與開發商的約定,銀行職員分三期交納房款。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房款總計給了17萬元。直到2012年,一大半的職工一次性交付剩餘一半尾款就有困難了。於是,不少購房員工再次向銀行要求辦理公積金貸款,但是銀行方面沒有理會。”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為了解決內部員工第三期購房款無力支付的問題,中原銀行新鄉分行于2012年4月在內部給402名員工辦理了一次中期住房貸款讓員工交付購房尾款,也正是這筆貸款牽出了之後的糾紛。
李萍向記者介紹,貸款的期限約定是五年,利率接近基準利率。每年最低還款額度是本息10%,2017年4月底全部結清。“按照最低的標準還貸,平時每月只需要還上不足1000元的利息,4月一次性支付1.7萬元本金即可。一年總的還貸2~3萬元,按照當時的銀行工作收入,是能夠覆蓋這筆貸款本息的。”李萍説。
但是,2014年12月,新鄉銀行13家城商行合併為中原銀行,這一變動對原內部員工的收入影響較大。李萍告訴記者,薪酬的下降幅度達到了一半,這讓她對該筆貸款的償還感到了壓力。更重要的是,按照約定,前4年貸款均按照10%本息償還的話,2017年4月底則需要償還超過50%的本金,也就是一次性拿出約8萬元現金。
“到期根本拿不出來。”李萍表示。
2016年4月,李萍向銀行報告該筆貸款償還困難,而銀行也隨即將之告上了法院追債,雙方的關係由此變得緊張了。
“這筆貸款就不合理。不同於一般的公積金按揭貸款,也和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有所不同。買房了一直沒有拿到合同,直到2017年才拿到房本。”李萍表示,這些蹊蹺的疑點都引起了她懷疑。
違規貸款?
“按照一般的住房按揭來説,應該是銀行直接將貸款支付給開發商,然後做房産抵押,購房者手中應該拿到的是合同。但是,這筆貸款流程完全不一樣。”李萍表示,這筆貸款是發放給個人,支付管理上就存在了問題。
李萍告訴記者,為了了解貸款的詳細情況,她向新鄉銀監局和省銀監局都進行了投訴。從調查後給予的回復來看,這筆貸款是比較嚴重的違規。中原銀行新鄉分行當時組織的團購房屬於“五證不齊”的房産。“銀行不僅給‘五證不齊’的房産進行了貸款,在貸款中也沒有進行房産抵押,這與監管規定明顯相悖。”
她認為,由於“五證不齊”,銀行員工不能通過正常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抵押貸款購房,所以貸款期限明顯要短。同時,在中原銀行新鄉分行貸款時,也不是用房産做的抵押,而是銀行員工之間的互保模式,這也明顯不合理。“互保是一種相互擔保,但銀行員工之間根本是沒有這種擔保能力的,這就流於了形式。”
2016年11月30日,河南銀監局對李萍的投訴進行了反饋。記者在銀監局出具的一份材料中提及,“該筆貸款用途為購房,種類為個人住房貸款,採取聯保方式。該業務未按照《商業銀行房地産貸款風險管理指引》規定辦理抵押擔保,僅採用員工聯保方式進行擔保,該業務風險管理不審慎。
此外,該材料中明顯表示,“經新鄉銀監分局核查,中原銀行新鄉分行在該筆貸款中,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貸款‘三查’制度落實不到位、支付方式不合規、貸款項目‘五證不全’等問題。”
“目前,銀行員工購房的已經拿到了房本,部分貸款已經轉到了正常商業銀行按揭貸款。但由於我是2016年向銀行報告了還款困難的情況,已經在法院進行訴訟,所以處境有些尷尬。”李萍表示,雖然一些員工房款償還的困難已經解決了,但這筆貸款違規的事實是不會改變。
針對該事件,記者聯繫了中原銀行進行採訪,但是截至發稿該行並未給予回復。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2月11日,河南銀監局一次性對中原銀行開出了7張罰單,罰款180萬元,對4名主要負責人除以警告及罰款,涉及到諸多違規行為,包括通過“雙買斷”的同業投資模式進行監管套利,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個人綜合消費貸款被挪用於“購房首付”,違規向借款人發放虛假按揭貸款,調查審查失職、虛增存貸款等等。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