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在《認真踐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傾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文中就網際網路金融(即互金)業務相關監管經驗作披露。據介紹,該局在工作實踐中“精準治理網際網路金融問題癥結”,並“切實扛起屬地消費金融法人機構監管責任”。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我國網際網路金融已進入規範健康發展的新階段,具備網際網路和金融的雙重特點,一方面,網際網路的普及化促使網際網路金融能提供更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接入,滿足客戶個性化多樣化的需求,基於大數據的應用能更好地實現客戶畫像,降低個人徵信成本;另一方面,金融業務的普及化促使客戶融資變得更加容易,讓無抵押小額貸款更加普及,降低了市場資訊不對稱的風險,使得資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網際網路金融具有平臺化、普惠性、高效率和高風險的特徵。依賴於網際網路技術和大數據,網際網路金融往往進行平臺操作,影響廣泛。鋻於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速度和平臺特徵,監管機構需要不斷加強監管力度,確保網際網路金融的合規性和安全性。
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網信辦9月15日聯合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月”活動以來,各地就如何在金融消保實踐中聚焦熱點焦點難點、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發佈案例分享。
例如,金融監管總局重慶監管局瞄準數據濫用、過度授信、誘導消費等突出問題,出臺了重慶版網際網路貸款合作業務監管細則,率先建立完善網路小貸業務統計指標體系與報告制度,對頭部網路平臺“貼身”監管、“窗口”指導,探索出“重慶路徑”。
“網際網路金融的雙重特徵使其面臨雙重的風險挑戰,一是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開展的金融業務存在監管漏洞、資訊洩露或逃避監管責任的風險;二是網際網路金融系統本身又面臨技術風險,即面臨電腦病毒攻擊或存在系統性崩潰的風險隱患。”劉向東分析稱,需要採取雙管齊下的手段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的治理,防止網際網路金融存在的欺詐等不法行為。
田利輝認為,為了更加精準地治理網際網路金融問題,首先監管機構需要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及時發現和評估潛在的風險點,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防範;其次,不斷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制度和規則,明確監管的範圍、標準和要求;同時,積極應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和精準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此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處置機制,防止風險的擴散和蔓延,加強國際合作,應對網際網路金融全球性的風險和挑戰。
在扛起監管責任方面,田利輝建議,監管機構需要堅持依法監管,不斷提高自身的監管能力和水準,推動公正、公平、透明、有效的監管發展態勢。同時,也需要加強與市場的溝通,了解和理解投資者的心態和問題,為制定科學、合理的監管政策和規則提供依據。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