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合理增加消費信貸。當前,破解有效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要乘勢推動消費加快恢復,增強消費能力、改善消費條件、增加消費場景,促進居民消費。合理增加消費信貸正是改善消費能力的有效途徑之一。
加快推動消費恢復
當前,我國經濟持續恢復,景氣水準明顯回升。“企業信心明顯增強。”國家統計局服務業調查中心高級統計師趙慶河表示,1月份製造業採購經理指數為50.1%,比上月上升3.1個百分點,升至臨界點以上,製造業景氣水準明顯回升。其中,生産經營活動預期指數為55.6%,比上月高出3.7個百分點,升至較高景氣區間。
鞏固經濟回穩向好態勢,要著力擴大內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
消費恢復的有利因素正在積聚。“一是消費場景逐漸修復。”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表示,線下接觸型、聚集性消費正在加快恢復。二是居民收入增速回升。隨著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其消費能力也會相應提高。三是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更加凸顯,我國有14億多人口,4億多人的中等收入群體,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持續推進,為擴大消費提供了堅實基礎和廣闊空間。
一系列最新數據也印證了上述判斷。看文旅——2023年春節檔電影票房達67.58億元,同比增長11.89%;全國國內旅遊出遊3.08億人次,同比增長23.1%,實現國內旅遊收入3758.43億元,同比增長30%。看金融——截至1月31日,中國工商銀行個人信用貸款餘額超1400億元,2023年投放額197.6億元,較2022年同期增加55億元,增長38.6%。
專家表示,接下來要貫徹落實好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儘快形成完整內需體系,推動消費加快恢復成為經濟主拉動力。對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推動幫扶生活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促進汽車等大宗消費政策全面落地;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促消費活動,促進接觸型消費加快恢復;合理增加消費信貸;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樓工作。
有效增強消費能力
恢復和擴大消費,要有效增強消費能力。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合理增加消費信貸。另一方面,要做好“減法”,切實降低消費成本。
“2022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義增長5.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9%,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司司長方曉丹表示,接下來,要推進收入分配改革,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
溫彬表示,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消除居民消費的後顧之憂。要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完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
有效增強消費能力,要合理增加消費信貸。“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合理增加消費信貸’,這是對消費信貸發展的肯定,具有重要意義。”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説,消費信貸對於提振消費、擴大內需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消費金融有助於改善居民消費能力,也有助於提高消費的靈活性、便利性。
專家表示,有效增強消費能力,還要切實降低消費成本。一要保持物價水準基本穩定。“從全球範圍來看,去年經歷了數十年不遇的高通脹浪潮,與之形成鮮明對照,我國保持了物價水準的基本穩定。”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鄒瀾表示,過去十年,我國的消費物價年均漲幅總體維持在2%左右。二要降低消費金融成本。目前已有多家商業銀行降低了消費貸款利率,部分已降至3.7%。此外,多家商業銀行還降低了信用卡帳單的分期費用。例如,春節期間消費的帳單,辦理分期可享受6折利息優惠,在部分商戶分期消費可免除分期利息等。
消費信貸要合理適當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中,增加消費信貸的表述前有“合理”二字。中央財辦有關負責同志在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當前經濟熱點問題作深入解讀時也提出,“適當”增加消費信貸。
如何理解“合理、適當”?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關鍵要把握好度。一方面,要善用消費信貸,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豐富消費金融産品、滿足合理消費資金需求,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卡中心客戶融資部總經理程翔説,接下來將從四方面著手,助力消費升級。一是緊貼汽車消費擴大趨勢,為消費者提供汽車分期服務,並給予利率優惠。二是圍繞養老、教育、醫療、文體、旅遊等熱點服務消費領域,強化分期業務支援。三是做好新市民等重點客戶群體的分期服務,更好滿足他們在進城、落戶過渡階段的差異化金融需求。四是做好電商平臺和分期商戶的渠道建設,豐富客戶在消費時的融資選擇。
另一方面,也要警惕“過度借貸”可能引發的風險。“消費信貸不可過度增長,服務對象並非越下沉越好。”董希淼説,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平臺應採取措施,有效防範過度下沉、過度授信帶來的“不該貸”“過度貸”等問題,進一步降低“共債風險”的發生概率。
從金融管理部門的角度看,可在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消費信貸約束機制,設置個人可借款的機構數量、授信額度上限。“在網際網路貸款相關管理辦法的政策約束下,網際網路平臺的網路借貸、小額貸款可能轉向‘助貸’模式。為了防範相關風險,建議徵信機構適時推出個人‘共債’指數並出臺相應的管理要求,允許金融機構和助貸機構同步接入,進一步對‘共債’風險開展預警與防範。”董希淼説。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