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6月6日消息,交易商協會日前發佈《關於開展轉型債券相關創新試點的通知》,擬創新推出轉型債券,進一步豐富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産品序列。專家認為,轉型債券的推出將更好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支援傳統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根據《通知》,轉型債券是指為支援適應環境改善和應對氣候變化,募集資金專項用於低碳轉型領域的債務融資工具。交易商協會表示,轉型債券是綠色金融的有益補充,也是可持續金融的子品種。發行轉型債券需在募集資金用途、轉型資訊披露、第三方評估認證和募集資金管理四項核心要素等方面滿足相關要求。
在募集資金用途方面,《通知》指出,轉型債券募集資金應專項用於企業的低碳轉型領域,重點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試點領域包括電力、建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八個行業。主要支援兩類項目和經濟活動:已納入《綠色債券支援項目目錄》但技術指標未達標的項目;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適應,具有減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項目和其他相關經濟活動。
在轉型資訊披露方面,《通知》認為,在參考國際經驗、結合國內實踐的基礎上,為全面展示發行人轉型的相關資訊,發行人應在“募集資金運用”章節披露轉型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資金投向的轉型領域、預計或實際的轉型效果、實現轉型目標的計劃及行動方案等。同時,披露發行人在募集資金所投領域的總體轉型規劃,披露該規劃是否與國內碳中和目標、《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規劃綱要等相一致。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此前表示,通過制定轉型原則及界定標準,並在此基礎上設計相關披露要求,將有效規範轉型金融支援的投融資活動。在借鑒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相關激勵措施的基礎上,對轉型金融活動提供政策支援,將激發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進行産品創新,形成多樣化的産品體系。
此外,《通知》強調,要避免期限錯配,鼓勵發行中長期産品;支援各類企業積極參與,滿足轉型資金需求;明確既有額度變更路徑,提升發行便利。
人民銀行研究局課題組近期撰文指出,應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系統化金融支援。比如,強化綠色金融基礎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可靠高效的碳定價體系和豐富金融産品與服務。在豐富金融産品和服務方面,應創新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産品,推動發行碳中和債券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綜合利用信貸、債券、股權投資、信託等多樣化金融工具,支援綠色低碳經濟活動。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