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元亨提交撤回註冊申請文件22天后,10月16日晚間,證監會官網披露,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終止對利元亨發行註冊程式。
在此之前的9月24日,利元亨和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曾提交了《利元亨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民生證券關於撤回利元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主動要求撤回註冊申請文件。
上述“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顯示,交易所或者證監會終止相應發行上市審核程式或者發行註冊程式的情形中,包括了“發行人撤回註冊申請文件或者保薦人撤銷保薦”這一項。
對於選擇撤回申請的原因,利元亨向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表示“關於IPO事宜,以證監會發佈的消息為準”。利元亨還補充,公司立志做強做精中國自動化,致力於成為全球一流的工廠整體智慧化成套裝備解決方案提供商,未來仍會朝此目標前行。
在本次被終止發行註冊程式之前,證監會官網披露的註冊企業基本情況表中(截至10月12日),利元亨的註冊狀態為“進一步問詢中”,備註欄則顯示為“中止審查(待更新財報)”;在該表中,同樣備註為“中止審查(待更新財報)”的還有世紀空間。
據了解,利元亨主要從事智慧製造裝備的研發、生産及銷售,為鋰電池、汽車零部件、精密電子、安防等行業提供高端裝備和工廠自動化解決方案,已與新能源科技、寧德時代、比亞迪等廠商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該公司是今年3月22日的首批9家科創板受理企業之一,之後經歷了三輪問詢,共被問及82個問題,並於6月25日過會。
彼時,科創板上市委對其提出的問詢主要內容為:1.需要發行人代表説明,發行人具備契合客戶需求的方案設計和高精度控制系統及複雜軟體的開發能力,是實現産品先進性的主要原因。根據該等表述,發行人披露的核心技術産品收入是否準確;2.發行人技術是否具有通用性和可延展性,未能進入其他消費電池行業龍頭的原因;3.發行人的客戶集中度高是否屬於行業慣例,對新能源科技是否存在重大依賴;4.公司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持續顯著低於凈利潤水準,是否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産生重大不利影響,未來是否具有改善這一狀況的具體舉措及可行性等。
在利元亨之前,恒安嘉新是首家止步于註冊環節的科創板申報企業,與利元亨主動撤回註冊申請文件不同的是,恒安嘉新是首例被證監會作出“不予註冊”決定的申報企業。
對於被否原因,證監會曾指出,恒安嘉新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簽訂、當年簽署驗收報告的4個重大合同,金額15859.76萬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開具發票,公司將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在2018年。2019年,恒安嘉新以謹慎性為由,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將上述4個合同收入確認時點進行調整,相應調減2018年主營收入13682.84萬元,調減凈利潤7827.17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由調整前的8732.99萬元變為調整後的905.82萬元,調減金額佔扣非前歸母凈利潤的89.63%。
證監會認為,恒安嘉新將該會計差錯更正認定為特殊會計處理事項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恒安嘉新存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和內控缺失的情形。此前,在上交所對恒安嘉新的四輪審核問詢中,這4個合同的收入確認也都是問詢的重點。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