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反腐專題片《國家監察》第二集《全面監督》播出。該集大篇幅披露了金融領域一起影響極其惡劣、教訓極其慘痛的案件——賴小民案。賴小民以及華融公司多名原高管現身説法,反思華融公司監督缺失的問題,接著紀委監委在片中對強化金融企業監督“開出藥方”。

賴小民,國有金融企業華融公司的“一把手”,他借助職務之便,有意逃避內外監管,收受大量現金和各類贓物。
專案組在北京某小區發現了賴小民藏匿贓款的一處房屋,裏面有多個保險櫃,存放的現金達兩個多億。




△賴小民某房産內藏匿的贓款
“一分錢都沒有花,都放在那裏,最後組織上都收了。”賴小民在鏡頭前自述,受賄的2億多元不敢花、不敢用,提心吊膽。
然而,這2億多現金只是賴小民違法所得的一部分。他還收受大量房産、名車、名錶、黃金、字畫。
“違紀違法的數額、危害程度、犯罪情節、犯罪手段,讓人觸目驚心、瞠目結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相關辦案人員對“賴小民案”這樣介紹。
賴小民不僅貪婪成性,還利用手中人事權,排擠異己,任人唯親,將國有企業當作自己的私人領地,甚至連公司裏的食堂大廚都安排了自己老鄉圈的人。華融公司內外監督全部失效。
新一輪派駐機構改革,向15家中管金融企業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正是針對監督薄弱環節對症失策。過去幾年裏,15家金融企業移送司法的案件總共只有10起,而派駐改革不到一年,已經移送近20起。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