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院一審判定“怕上火”廣告語專屬王老吉
- 發佈時間:2015-12-04 01:00:2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怕上火,喝王老吉”這句廣告語歸王老吉專有了。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這一廣告語由王老吉專有;加多寶應立即停止使用相關侵權廣告語,並賠償500萬元。至此,廣藥集團已經全部收回紅罐王老吉生産經營權(商標案)、紅罐裝潢外包裝和怕上火,而這三者都為王老吉品牌的核心資産。
行銷專家分析指出,此次法院對其權屬的確認,加深了王老吉在消費者心中涼茶行業領導者的地位。核心資産的權屬確認勢必會改變涼茶市場的整體格局。加上加多寶在眾多官司上的敗訴,加多寶的侵權形象已經形成,三年多的時間讓其品牌透支嚴重,這也進一步推動了整個涼茶市場明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