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至11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深化拓展‘人工智慧+’,完善人工智慧治理”作為明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之一。去年12月份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開展‘人工智慧+’行動”。
從“開展”到“深化拓展”,兩場會議對“人工智慧+”的提法、指向皆有所延伸。
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融合創新發展中心主任陳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種改變意味著我國“人工智慧+”行動即將進入新階段,人工智慧技術對各行各業的滲透率會進一步提高,AI技術與産業升級、消費提振的聯繫將更加密切,以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打開更多新空間。
政策利好顯成效
“人工智慧+”行動的開展貫穿2025年始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推進‘人工智慧+’行動,將數字技術與製造優勢、市場優勢更好結合起來,支援大模型廣泛應用”;7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數次提及人工智慧,指出“要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大力推進人工智慧規模化商業化應用”;8月26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的意見》。
浙江、陜西、廣東等多地亦積極部署相關工作。例如,10月份,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廣東省人工智慧賦能製造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
在政策利好的加持下,“人工智慧+”行動已取得顯著成效:人工智慧企業數量顯著增長,全球佔比大幅提升;智慧工廠規模可觀,線上智慧檢測、智慧排産調度等優秀場景不斷涌現;AI眼鏡、AI玩具、AI耳機等智慧終端産品越來越受大眾喜愛,助力培育消費新增長點。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我國“人工智慧+”行動廣泛開展,呈現出政策引領、場景驅動、産業協同創新等特點。伴隨AI技術與製造、醫療、教育等行業規模化、深層次融合的推進,“人工智慧+”行動將收穫更多成果,從而帶動智慧經濟核心産業規模快速增長。
多舉措強化治理能力
人工智慧在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風險和挑戰。具體看,AI技術或産品在研發、訓練、測試、使用等各環節都面臨安全風險,這些風險可能來源於自身技術缺陷,也可能來源於不當使用、濫用甚至惡意利用等。
“人工智慧+”行動的深入開展,離不開對風險的防範與治理。9月15日,在2025年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主論壇上,《人工智慧安全治理框架》2.0版(以下簡稱《框架》2.0版)正式發佈。《框架》2.0版在《人工智慧安全治理框架》1.0版基礎上,結合人工智慧技術發展和應用實踐,持續跟蹤風險變化,完善優化風險分類,研究探索風險分級,動態調整更新防範治理措施。
此外,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規範的部分條款,也涉及人工智慧治理,與《框架》2.0版共同構成人工智慧治理的制度保障。
中國電子商務專家服務中心副主任郭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現有人工智慧治理體系有效化解了部分風險,但其並未覆蓋包含AI技術的所有應用場景,自動駕駛汽車事故責任認定、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版權歸屬等問題仍有待進一步厘清。
郭濤分析稱,強化人工智慧治理能力、建設高水準治理體系,各方要同時從前置治理、技術防禦、社會調節三個角度入手,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工智慧風險監測平臺,對高風險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精準監管;採用同態加密、區塊鏈存證等技術保障數據安全,開發自適應防禦系統,實時檢測並阻斷針對AI大模型的攻擊行為;向大眾普及AI知識,引導公眾參與AI問題決策,設立補償基金以便在必要情況下提供補償、賠償。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