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30年,協同高效的多層次新能源消納調控體系基本建立,持續保障新能源順利接網、多元利用、高效運作,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發電滿足。滿足全國每年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納需求,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到2035年,適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納調控體系進一步完善。
分類引導新能源開發與消納
《意見》明確,分類引導新能源開發與消納。在大型基地層面,重點推進三類場景協同發展:統籌“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與就地消納,通過新能源整合發展、東部地區産業梯度轉移、西部地區挖掘消納潛力等方式,促進“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實現規模化就地消納;優化水風光基地一體化開發與消納,依託西南大型水電基地,充分考慮水電調節特性,優化配置新能源;推動海上風電規範有序開發與消納,落實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要求,科學佈局海上風電,繼續推動近海風電開發,有序推動深遠海風電基地建設。
在新能源消納方式層面,《意見》要求,科學高效推動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開發與消納。綜合考慮資源條件、用電增長,結合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落實要求,科學佈局省內集中式新能源,優化開發結構、合理把握建設節奏,加強調節能力建設,提升電網承載力,確保新能源高效消納;積極拓展分佈式新能源開發與消納空間。充分挖掘分佈式新能源資源潛力,拓展分佈式新能源開發場景。增強分佈式新能源自調節能力,提高自發自用比例等。
推動消納新模式新業態
《意見》提出,大力推動新能源消納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在創新新能源整合發展模式方面,《意見》提出,研究制定促進新能源整合發展的政策舉措,支援“沙戈荒”等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加強新能源上下游産業鏈協同,建立整合發展産業體系。提升新能源裝備製造綠電應用水準,實現“以綠造綠”。統籌佈局綠氫、氨、醇等綠色燃料制儲輸用一體化産業,打造“靈活負荷”。推進零碳園區建設。
在推動新能源與産業融合發展方面,《意見》要求,積極推進東部地區産業梯度轉移和新能源基地就地消納協同對接,穩妥有序推動高載能産業向西部清潔能源優勢地區轉移。支援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實現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産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加強新能源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佈局及優化運作,推動算力設施綠色發展。
在支援新能源就近消納新業態發展方面。《意見》明確,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電直連、智慧微電網、新能源接入增量配電網等新能源就近消納新業態健康可持續發展,支援新能源就近接入。此外,《意見》還提出,完善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等。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