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中國鐵路”微信號
在企業名稱核準近半年後,由中國鐵路總公司改製成立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于18日掛牌。
據中國鐵路官方微信號消息,為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快推動中國鐵路總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決策部署,經國務院批准同意,中國鐵路總公司改製成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18日在北京掛牌。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3月14日,鐵道部撤銷,實行鐵路政企分開,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年3月17日 中國鐵路總公司正式成立,設置20個內設機構,下設18個鐵路局、3個專業運輸公司等企業;2017年11月15日18個鐵路局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變更登記;2018年12月5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完成公司企業名稱核準,更名“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鐵路表示,2017年以來,鐵路系統先後實施了鐵路局公司制改革、鐵路總公司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所屬非運輸企業公司制改革、鐵路局集團公司內設機構改革,為推動鐵路高品質發展提供了重要體制機制保障。目前,鐵路事業呈現良好發展態勢,運輸安全保持穩定,客貨運輸持續增長,經營效益不斷向好,鐵路建設科學有序推進,科技創新成果豐碩,為深化公司制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創造了有利條件。
改制後成立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承擔國家規定的鐵路運輸經營、建設和安全等職責,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統籌安排路網性運力資源配置,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負責鐵路行業運輸收入清算和收入進款管理。經國務院批准,公司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公司中文簡稱為“中國鐵路”,英文全稱為“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Ltd。”,英文簡稱為“CHINA RAILWAY”,英文縮寫為“CR”。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7395億元,以鐵路客貨運輸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原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債權、債務、品牌、資質證照、智慧財産權等均由改制後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承繼。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不設股東會,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設董事會、經理層,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司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生産經營需要的勞動、人事和分配製度,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依法設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分支機構。公司各全資子企業和控股公司,在公司集中統一組織指揮下,依法開展鐵路客貨運輸及其他各類經營業務,承擔安全、經營、穩定的主體責任。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