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萬祥報道:短視頻是否構成作品,進而受到著作權法保護?10月30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掛牌成立後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視頻”訴“夥拍小視頻”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
該案原告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認為,“抖音短視頻”平臺上發佈的“5·12,我想對你説”短視頻,由涉案短視頻創作者“黑臉V”獨立創作完成,應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原告對於涉案短視頻享有獨家排他性的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被告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涉案短視頻在其擁有並運營的“夥拍小視頻”上傳播並提供下載服務。原告認為二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傳播行為給原告造成了極大經濟損失,故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在“百度網”網站首頁及“夥拍小視頻”客戶端首頁顯著位置連續24小時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合理支出5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該案二被告則認為,涉案短視頻不具有獨創性,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原告無法證明其為涉案短視頻作者或權利人,無權就涉案短視頻提起訴訟。“夥拍小視頻”提供的是資訊存儲空間服務,涉案短視頻係該平臺註冊用戶上傳,二被告不對用戶上傳內容作任何編輯、整理和修改,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註冊用戶的上傳行為,二被告已經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同時,二被告認為,原告在訴前未按照《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向被告有效投訴,原告主張的損失賠償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全部訴請。
法院合議庭結合當事人訴辯意見,對涉案短視頻是否構成作品、當事人主體身份是否適格、被控侵權行為情節與性質、被告主張的免責事由是否成立等問題作了細緻調查。雙方當事人針對案件爭議焦點充分辯論。
記者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庭審現場看到,本次開庭採用線上審理模式,雙方當事人與審判法官都是在螢幕上“見面”,通過遠端登錄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電子訴訟平臺的方式參加訴訟,無需親自來到法院。庭審全程採用語音自動識別系統作記錄,法庭內沒有書記員席。庭審中採用的涉案視頻播放、庭審筆錄自動生成以及遠端庭審筆錄電子簽名等技術,有效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提升了庭審效率。
本次庭審,社會公眾通過登錄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電子訴訟平臺、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中國庭審公開網旁聽。
(責任編輯:楊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