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位於深圳寶安機場附近的同泰總部産業園,如今已經建成並營業。這一津聯泰公司旗下的項目捲入到張士明案中。
張士明及妻子案件判決書顯示,曾受賄為萬澤股份、津聯泰等公司提供過幫助;津聯泰已上訴,發回重審
自深圳灣北去四公里,在塘朗山山麓和北環大道中間的蓮塘尾水體公園邊上,坐落著一片豪華住宅——“雲頂香蜜湖”。這一號稱2011年深港十大豪宅的地産項目,以12年前的一場飯局為起點,引爆了席捲深圳半個地産圈的反腐風暴。
8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張士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辦公廳原主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原局長)受賄一審宣判,被告人張士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扣押被告人張士明退繳的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2240.6328萬元,上繳國庫。
10月底,新京報記者自接近該案人士處獲悉,張士明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而被指單位行賄的津聯泰地産在一審宣判後提起上訴,廣東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據新京報記者調查,以深圳國土系統昔日一把手張士明為引線,至少四位深圳官員落馬,他們均出現在12年前涉及雲頂香蜜湖的一場利益交換的飯局上。隨著這些落馬官員走入司法程式,與他們有過利益交換的萬澤股份、深圳新世界、津聯泰等多家房地産企業浮出水面,涉及至少6個地産項目。
萬澤股份將被國資接盤,曾捲入張士明案
張士明案判決書顯示,其曾利用職務便利為玉龍宮公司提供幫助。玉龍宮公司當時屬於萬澤集團旗下。
11月11日,萬澤股份發佈重大事項停牌進展公告稱,公司與萬澤集團、贛江新區經開組團管委會正在積極推進此前簽署的戰略框架協議中相關事項,目前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據此前10月29日的公告,萬澤股份與控股股東萬澤集團、贛江新區經開組團管理委員會簽署《戰略框架協議》,該管委會擬受讓公司股權,公司控股權有可能發生變更。
萬澤股份是位於深圳的上市房地産公司,其實控人為潮汕商人林偉光。就在林偉光有意退出前不久,他旗下萬澤集團早前開發的一塊核心樓盤隱現灰色交易,出現在最近宣判的一位深圳高官的判決書中。
8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張士明受賄一審宣判,被告人張士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扣押被告人張士明退繳的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2240.6328萬元,上繳國庫。
10月底,新京報記者自接近該案的知情人士處獲悉,張士明並未上訴,目前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張士明為深圳市國土系統“資深官員”,係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辦公廳原主任,曾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局長、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
2016年9月,多家媒體報道張士明遭調查,其後再無公開音訊。值得注意的是,當時還有媒體報道,林偉光亦協助調查。
2016年9月,萬澤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林偉光因工作原因辭去在萬澤股份的所有職務。據萬澤官網消息,2018年4月,中國致公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在北京成立,林偉光再次當選為致公黨中央社會發展與服務委員會副主任。
今年10月,新京報記者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得的一份張士明受賄案判決書獲悉,圍繞在萬澤與張士明身上的長期猜測被坐實。
該判決書顯示,2007年,被告人張士明利用擔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深圳市某集團有限公司的請托,為該集團公司屬下深圳市玉龍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龍宮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某1給予的港幣200萬元。
新京報記者查閱工商資料獲悉,在上述“交易”發生的2007年,玉龍宮公司屬於房地産企業萬澤集團旗下。
玉龍宮實業的工商資料收錄了2005年開始的股權變動記錄:當年,萬澤集團有限公司為玉龍宮公司的大股東;到2009年,玉龍宮實業的股東顯示為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後者背後為上市公司萬澤股份。
公開資訊顯示,深圳玉龍宮主營業務為房地産開發。萬澤股份此前公告披露,截至2015年,深圳玉龍宮唯一開發項目為萬澤雲頂尚品花園(即雲頂香蜜湖)。該項目位於深圳市福田區蓮塘尾片區,用地總面積28003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13021平方米,項目類型為商品住宅。
公開資訊顯示,萬澤集團由潮汕地産商人林偉光創始於1995年,2005年收購上市公司汕電力A(000534)29%股權成為其大股東,2009年汕電力A正式更名為萬澤股份。在雲頂香蜜湖成功開發後,其成為萬澤股份業績支柱。比如2014年,萬澤股份營業收入5.3億元,而雲頂香蜜湖帶來的營業收入就佔到4.8億元。
雲頂香蜜湖秘密:一場飯局上的4位官員先後落馬
新京報記者獲悉,當年圍繞萬澤雲頂香蜜湖項目的那場灰色交易,涉及張士明等多位深圳官員,他們均出現于2006年的一場飯局之上。如今這場飯局上的官員均已落馬。
根據張士明受賄案判決書,張士明證言顯示,2006年下半年的一個晚上,呂某鋒、馮某、朱某1、林某1參加了一場飯局。吃飯的時候,呂某鋒説關於該集團用地的問題,市規劃局已經批了,讓國土局支援一下這個項目(玉龍宮公司的雲頂香蜜湖)。其(張士明)當時同意回去之後儘快研究落實,並跟馮某交代要按呂市長的要求提出意見。飯後臨走時,林某1將一個紙袋交給他,説是一點心意,希望國土局儘快辦理,其收下了。回家後將紙袋交給妻子,共200萬港幣。
新京報記者自接近該案的人士處確認,上述的馮某即深圳市龍崗區原區委書記馮現學,朱某1為深圳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朱廷峰、呂某鋒即為深圳落馬副市長呂銳鋒。
公開資訊顯示,這場飯局上的4位官員如今都已落馬。
2016年9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馮現學(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立案偵查。
2017年11月,曾長期在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任職、後任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的朱廷峰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在深圳中院受審。有報道稱,朱廷峰曾檢舉呂銳鋒。
根據張士明受賄案判決書,前述林某1稱,2003年,其經時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地政處處長朱某1(即朱廷峰)的介紹,買下了玉龍宮公司及名下2.8萬方的用地資格。其讓朱廷峰落實用地資格,並送給他35%的乾股。
新京報記者梳理萬澤股份2015年的一份交易公告發現,持股玉龍宮公司35%股份的是一位名叫鐘其方的人士,朱廷峰的名字並未出現。據媒體報道稱,鐘其方為朱廷峰的親屬。
萬澤股份的公告顯示,2003年9月,玉龍宮公司股東王海艦、劉小青分別將其持有的玉龍宮270萬元(佔比54%)、230萬元(佔比46%)股權轉讓給萬澤集團、鐘其方。股權轉讓後,萬澤集團、鐘其方持有玉龍宮股權分別為325萬元(佔比65%)、175萬元(佔比35%)。到2005年,鐘其方將其持有的玉龍宮175萬元(佔比35%)股權又轉讓給了萬澤實業。
4位落馬官員中,級別最高的為呂銳鋒,其案件近日有新進展。
公開資訊顯示,呂銳鋒自2004年起擔任深圳副市長,2010年至2015年任常務副市長,長期分管國土規劃、交通、住建等“高風險”領域。2017年9月,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深圳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1月3日,新京報記者自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平臺獲悉,呂銳鋒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1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呂銳鋒利用其先後擔任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長、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深圳市鹽田區區長、深圳市福田區區長、區委書記、深圳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便利,分別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又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被告人呂銳鋒的刑事責任。
風波未平,津聯泰涉單位行賄發回重審
記者獲悉,在張士明及妻子涉及的津聯泰案中,深圳市津聯泰公司上訴,廣東省高院已經裁定,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在上述地産反腐風暴中,並非僅有潮汕係房企捲入其中。
新京報記者自接近張士明妻子案件的人士處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09年,被告人王某甲在明知張士明利用職務之便為深圳市新世界集團提供幫助(涉及荔園閣三期項目地價計算、四季禦園項目用地紅線重疊)的情況下,與張士明以低價購房形式共同收受該公司董事長黃某(另案處理)給予的人民幣190.0825萬元。
10月27日,另一位接近張士明妻子的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張士明妻子是老紅軍家庭出身,一直在做小生意,在受賄情節中,就有收受企業商鋪事件。這位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該案一審判決後,張士明妻子沒有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上述判決書顯示,2008年至2014年,張士明妻子在明知張士明利用職務之便為深圳市津聯泰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幫助的情況下,與張士明分兩次共同收受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邱某1津和股東王某(另案處理)給予的人民幣254萬元。
接近張士明妻子的人士向新京報記者確認,邱某1津即邱傳津,其並沒有到案。
工商資料顯示,在張士明2016年落馬後,長期擔任深圳市津聯泰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邱傳津在2017年2月卸任,由一位名叫徐剛的人士接替。
判決書顯示,津聯泰的案情主要涉及半山禦景項目和同泰總部産業園。
公開資料介紹,深圳市津聯泰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屬於深圳老牌開發商,旗下有合泰地産集團等公司,其開發的半山禦景被稱為深圳高端樓盤代表作,而同泰總部産業園被稱為寶安機場核心區的高端商業項目。
10月25日,新京報記者來到位於杭鋼富春大廈的津聯泰,這一房地産企業佔據了18樓的一小部分,同泰實業也位於這裡。當記者表達採訪來意後,工作人員稱公司領導都不在,婉拒了採訪。她還稱,前些天還見過邱傳津,不過隨後又表示不清楚。
張士明妻子案判決書顯示,張某明供述,2005年8月,其通過時任深圳市政府分管國土的副市長呂某鋒認識王某1,與王某1認識不久後,幫助王某1的公司在半山禦景華庭項目的置換土地、地價計算和合同簽訂等事宜。
由此,在津聯泰案中,張士明與落馬的深圳市原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再度産生交集。跟張士明及其妻子一審後沒有上訴不同,深圳老牌開發商津聯泰的單位行賄案目前並未塵埃落定。
新京報記者自接近津聯泰案的人士處獲悉,今年5月,廣州中院就津聯泰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深圳市津聯泰投資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六百五十萬元。
10月24日,這位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該案一審後公司上訴,廣東省高院已經裁定,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