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上海市已在全市16個區全面啟動非滬籍家庭的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諮詢及受理工作,計劃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據悉,非上海市戶籍家庭需同時滿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120分,在上海市無住房、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在上海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等條件方能申請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根據《上海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須知》要求,非上海市戶籍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在家庭收入門檻方面,上海市要求3人及以上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須低於7.2萬元、每人平均財産低於18萬元;2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每人平均財産低於21.6萬元。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本次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擴圍,將聚焦常住人口中在上海市創業、穩定就業的人員尤其是各類人才、青年職工,重點解決持證年限較長、學歷層次高、符合上海市産業發展導向、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居住證持證人住房困難問題。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