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罰款金額被量化?回應稱係表述有誤
- 發佈時間:2014-11-04 07:3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一中隊現(場)罰(款)50000元,酒駕吊銷執照5個;政秘科現罰6000元;渣土中隊扣查黑車20輛……”近日,網路上曝出一張西安市雁塔大隊“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如此執法是否合規合法?交警部門是否下達了罰款任務?記者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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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罰款金額被量化
近日,網路上曝光了這張“第四季度11月份專項整治月量化任務分解表”,在表格上,雁塔大隊所屬各中隊、科室分別被下派了糾正違章停車、酒駕吊銷駕照等詳細執法數量任務,其中包含現金罰款合計“230500元”一欄。
在表格的“備註”欄中,雁塔大隊要求:以上任務為第四季度各月分解量化任務,各科、中隊要嚴格按照大隊量化任務分解表完成各項專項整治任務。
表格曝光後,引起輿論關注。不少網友表示質疑,交警執法豈能直接與罰款金額掛鉤?量化任務是否有為交警部門“創收”之嫌?如此執法是否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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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轉化引發誤會
3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雁塔大隊採訪,雁塔大隊副大隊長李林介紹説,表格並非是給民警下罰款任務,而是根據其日常執法經驗,對民警進行的工作考核。“在日常執法中,交警部門發現,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現象較為普遍,而民警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執法力度不強,部分民警有畏難情緒。為了強化民警責任心,才制定了這樣的工作量考核。”且絕沒有“硬性考核”“強制完成”之説。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王海玲告訴記者,雁塔大隊將執法例數量化為罰款金額,是表述上的不準確,也體現出工作上帶有一定隨意性,“已責成雁塔大隊及時糾正,並要求全支隊以此為戒”。
>>專家
量化罰款指標不合適
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錶示,公安部門對民警的工作量進行考核是可以的,但罰款並非執法目的,量化罰款指標是不合適的。公安部門作為執法機關,應當嚴格糾正此類行為,對於民警的工作考核,也應當有更加科學、合理合法的手段。
交警部門承認,將工作量考核直接量化為罰款的表述確為不妥,初衷也並非“為罰款而執法”。鋻於此,交警部門已經嚴肅糾正並真誠向社會公眾道歉,同時舉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現此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