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故宮神武門,“全副武裝”防曬的遊客。新京報記者 李木易 攝
夏季來臨,日曬猛如虎,出門戴太陽鏡的人多了起來。一款太陽鏡,可以遮擋住光線就是合格的嗎?當然不是。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對市場上銷售的50款太陽鏡樣品進行了比較試驗,有17款不符合標準要求,不符合率為34%。主要問題是交通信號透射比和標誌存在問題。
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測試了50款太陽鏡樣品,有17款不符合標準要求,不符合率為34%。部分眼鏡交通信號透射比不達標,阻礙使用者正確辨別紅綠燈。
記者了解到,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從北京西單大悅城、燕莎奧萊、君太百貨、漢光百貨、SKP商場、三里屯亮視點眼鏡店,以及天貓商城、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小米官網、唯品會、網易卡拉、網易嚴選、寺庫等網路購物平臺隨機購買了50組樣品。購買單價從27.5元到5350元不等。
據了解,本次比較試驗購買的樣品委託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進行。依據QB 2457-1999《太陽鏡》、GB 10801.3-2006《眼鏡鏡片及相關眼鏡産品第3部分:透射比規範及測量方法》標準,對樣品的交通信號透射比、光透射比(可見光譜區)、左、右鏡片光透射比相對偏差、光透射比(紫外光譜區)、標誌項目等進行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蘇寧易購、西單大悅城、漢光百貨銷售的4款樣品交通信號透射比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安全隱患;天貓商城、京東商城、燕莎奧萊、SKP商場等商家銷售的15款樣品標誌項目不全,影響消費者選購和正確使用。其中,有2款樣品同時存在兩項問題。
評測
産品標誌類別或分類未標注
産品標誌是消費者選購太陽鏡的重要指標,主要包括太陽鏡類別、分類、執行標準、生産企業名稱、商標。如果類別和分類不標注,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對於太陽鏡的選購,影響消費者對於太陽鏡的正確使用。本次比較試驗中,西單大悅城銷售的FURLA、SKP商場銷售的GUCCI、miu miu等13個樣品的類別或分類未標注,不符合標準要求。
標誌資訊不全會使得消費者選購太陽鏡時遇到困難,因為不同類別的遮陽鏡、淺色太陽鏡和特殊用途的太陽鏡適合在不同的場合使用。太陽鏡標識上如果未明示是否適合白天或晚間駕駛用等警示性文字,在光線亮暗突變較大的情況下,佩戴不適合太陽鏡的司機可能會承受嚴重後果。
無法正確辨別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透射比包括紅色信號、黃色信號和綠色信號,反映了太陽鏡産品對於紅綠燈的識別性能,是重要的安全性項目。該項目存在問題會造成佩戴者無法正確辨別交通信號燈(紅綠燈),作為普通的太陽鏡使用,將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經測試,西單大悅城銷售的MINISOL Life、漢光百貨銷售的黑石BLACK STONE兩個樣品該項目存在問題。
此外,還有兩款太陽鏡樣品標誌(類別和分類)和交通信號透射比均不符合標準要求,且兩款太陽鏡的光透射比數值均未達到6%,作為普通遮陽鏡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因産品未標注分類,無法進行判定。
太陽鏡光透射比指標不符合,會使得光線不能很好地透過鏡片,造成所視物體模糊不清,顏色灰暗,視覺疲勞,存在安全隱患。
光透射比等指標均合格
經測試,所有樣品以下測試項目均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要求。包括主子午面一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該項目主要是考核鏡片的頂焦度是否在標準規定範圍內,不符合標準要求會導致佩戴者屈光不正,造成人眼視疲勞,影響人的用眼健康。
光透射比(紫外光譜區)主要考查太陽鏡對不同波長的紫外光譜的透射性能,體現的是太陽鏡的防紫外線性能。紫外線透過率過高會對人眼造成傷害,嚴重者會造成白內障、視網膜脫落等眼疾。該指標參加測試的産品也均合格。此外,在棱鏡度偏差、色極限的測試中,産品表現良好。
消費提示
選購太陽鏡時明確使用目的
消費者選擇太陽鏡時,應根據自身需要選擇不同用途的太陽鏡並結合測試數據和性價比進行選購。為此提示消費者選購該類商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太陽鏡包裝盒或吊牌上標誌內容要齊全。
2、明確選購太陽鏡的目的。選購太陽鏡,首先要確定選購的目的是為遮陽,還是搭配服飾、起裝飾作用。目前在市場銷售的太陽鏡主要有兩種類別,一類是“遮陽鏡”,能起到遮擋陽光的作用,以減輕因眼睛過度調節造成的疲勞或由強光刺激造成的傷害;另一類是“淺色太陽鏡”,也是近幾年比較流行的品種,主要起到裝飾作用,陽光不強烈的時候也可使用。
3、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應索取發票或購買憑證及完整的包裝,並將其保存好,這些是製造廠家對産品性能的承諾。或讓商家將這些附加防護功能註明在發票上(例如是否適合司機駕駛用),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