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館鄭重提醒中國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
11月15日,截至記者發稿,包括國航、東航、南航三大航空央企以及四川航空、廈門航空、海南航空、春秋航空等航司,陸續發佈關於日本航線客票特殊處理的通知,稱符合於一定範圍內的客票可免費退改處理。
國航指出,根據外交部近期發佈的出行提醒,為協助受影響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現發佈國航涉及日本航線進出港航班客票特殊處置方案,具體內容如下:在2025年11月15日12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産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東京、大阪、名古屋、福岡、仙臺、廣島、札幌、沖繩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挂CA班机編號的代碼共用航班;在2025年11月15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
國航指出,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內,可以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東航指出,特殊客票適用範圍為東航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東京、大阪、廣島、札幌、小松、鹿兒島、長崎、新潟、岡山、福岡、靜岡、名古屋、松山、沖繩、富山、熊本)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後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後3天(含)內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南航指出,特殊處理客票適用範圍為: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南航784開頭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使用CZ班机編號的代碼共用航班。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四川航空指出,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至川航實際承運的相同航線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如有票價差額須補齊票價及艙位差額。 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購票渠道免除退票費辦理退票。
廈門航空指出,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廈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海南航空指出,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旅客可至原購票地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春秋航空指出,如選擇變更至由春秋航空承運的後續同航線航班,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免收變更手續費,免手續費辦理僅限一次。如選擇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11月14日,“領事直通車”微信公號發文稱,今年以來,日本社會治安不靖,針對中國公民違法犯罪案件多發,發生多起在日中國公民遇襲事件,部分案件迄未偵破,中國公民在日本安全環境持續惡化。近日,日本領導人公然發表涉臺露骨挑釁言論,嚴重惡化中日人員交流氛圍,給在日中國公民人身和生命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館鄭重提醒中國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已在日中國公民密切關注當地治安形勢,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我保護。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並聯繫駐日使領館尋求協助。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大陸至日本的周度航班量已持續下滑。據第三方出行平臺“航班管家”11月12日發佈的數據顯示,受民航換季及市場因素影響,中國大陸至日本週度航班量下滑,第45周(11月3日至11月9日)周航班量1189班次,恢復率(較2019年同期)為82.9%,環比第40周下降14.5%。10月中國大陸至日本往返航班量較9月減少471班次。目前,中日航線上主要承運航司有23家,國內航司17家,東航承運航班量佔國內航司份額超兩成。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