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6日訊 昨日,天津金融監管局辦公室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轄內各金融租賃公司,並要求他們認真遵照執行。天津金融監管局具體要求如下:
一、請各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通知》中業務發展鼓勵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制定公司各項業務清單。
二、各金融租賃公司對照負面清單認真自查,建立負面清單業務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落實時間表和責任人,並納入已建立的監管發現問題整改臺賬機制,按季更新整改工作進展。首次負面清單整改臺賬于9月30前報送我局。
三、各金融租賃公司要完善各類制度,強化鼓勵清單的研究和落地,並於每季度後10日前將鼓勵清單落實情況報告我局,對落實取得良好成效的,我局將納入監管評級考量。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