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30日訊 華依科技(688071.SH)昨日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據公告,華依科技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年度歸母凈利潤1500萬元到2200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550萬元到1150萬元。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暨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年度歸母凈利潤920.05 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144.29萬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年度歸母凈利潤-1600.94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2183.2萬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相關業績數據與《2023年度業績快報更正公告》一致。
上海證監局認定,華依科技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勵寅、財務總監潘旻、董事會秘書沈曉楓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華依科技、勵寅、潘旻、沈曉楓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開資訊顯示,華依科技主營業務為汽車動力總成智慧測試設備的研發、設計、製造、銷售及提供相關測試服務。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