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7日訊(記者鐘文鑫) 據西安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期,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圍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嚴厲打擊借疫情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以次充好、兜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及計量器具違法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現通報如下:
來源:西安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
案件一 :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聯合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查處楊某微網志發佈虛假資訊擾亂市場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接網路輿情線索,網民楊某通過微網志發佈“疫情期間蔬菜漲價5倍多”的言論。針對這一線索,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發揮“行刑銜接”機制,聯合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對該輿情所反映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經查,該微網志內容為不實言論,且被轉載301條、評論529條、點讚758個。對此,當事人承認為吸引他人關注發佈此虛假資訊。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決定對楊某利用微網志發佈虛假資訊擾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飛毛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發佈虛假廣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六大隊在受理楊淩農業示範區市場監管局協助調查函時,發現西安飛毛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其運營的“怡和小眾”微信小程式中涉嫌發佈違法廣告,對外宣稱“作為特供商品,每週派發387箱楊淩綠陽愛心蔬菜慰問一線醫護工作人員及其家屬,滿足百餘戶醫護人員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級政府部門交給的3000箱凈菜供應量,累計供應100000箱”,以此擴大宣傳、牟取暴利。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構成發佈虛假廣告違法行為。目前,綜合執法支隊已對該公司涉嫌發佈虛假廣告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區建設西路自強永輝超市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對碑林區建設西路自強永輝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店中貨架上售賣的京薈堂牌蝦片(生産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質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垣聲優品牌枇杷秋梨膏(生産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質期1個月,300克/瓶,共兩瓶),均已超過保質期,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已對該店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四:西安市臨潼區秦誠醫藥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價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案情摘要: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秦誠醫藥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貨架擺放銷售的河南省藍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用防護口罩,未進行明碼標價銷售,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一步檢查時發現該口罩購進價格為1元/個,銷售價格為5.5元/個,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已對該公司涉嫌哄抬物價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五:西安盒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經開第一分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經開區中隊對西安盒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經開第一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烘焙間存在“操作臺上放有未經清洗的雞蛋”“操作間擺放混亂”“麵包與工作人員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規範的行為。該公司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未按規定實施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已對該公司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區農園鮮匯批發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經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曲江中隊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西安曲江新區農園鮮匯批發零售店(個體經營戶)在用的1台電子秤未按規定進行強制檢定,且無鉛封,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已對該批發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經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區長樂坊尚品生鮮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碑林大隊接群眾舉報,對碑林區長樂坊尚品生鮮店進行現場檢查,經調取該店西葫蘆和馬鈴薯進銷數據發現,2021年12月24日11點40分,該店西葫蘆進價2.4元/斤,售價3.8元/斤,進銷差價率為36%;馬鈴薯進價0.75元/斤(該批馬鈴薯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購進,2021年12月24日未進貨),售價1.98元/斤,進銷差價率為62%;馬鈴薯(2級)進價0.75元/斤,售價2.98元/斤,進銷差價率為75%。該生鮮店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碑林大隊已對該生鮮店涉嫌哄抬物價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案件八:西安市蓮湖區綠鮮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蓮湖大隊聯合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蓮湖大隊對舉報線索進行核實,現場檢查發現,西安市蓮湖區綠鮮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蓮花白以3.5元/斤價格購進,銷售價6元/斤,進銷差價率為41.6%;黃瓜5.6元/斤,售價是9.58元/斤,進銷差價率為41.5%,該店涉嫌哄抬物價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蓮湖大隊已對該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價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此外,西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對個別經營戶私自抬高服務費的行為進行約談,要求經營戶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杜絕服務末端違規加收服務費,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