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019年6月18日 (記者 楊暢)2019年已經過半,中國網財經記者盤點統計了2019年上半年支付機構被罰的情況。據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支付清算研究中心連續第七年發佈《中國支付清算發展報告(2019)》(下稱《報告》),據初步統計,2018年共發佈十余份監管文件,開出百餘份罰單,累計罰額是上一年罰額的近7倍,即比2017年增長近6倍。中國支付網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6月4日,央行及分行共對支付機構共開出54張罰單。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處罰緣由標為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規定的機構最多,為16家。其次是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被罰的有13家,標為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的10家,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罰的有7家,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的是4家。
2019年最大罰單係匯潮支付因違反反洗錢法被罰630萬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罰沒金額位列前五的有易寶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愛農驛站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匯潮支付、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易聯支付有限公司。
易寶支付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開出截至目前2019年的最高額罰單,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46萬元,罰款金額合計496萬元,罰沒總額合計942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合計10萬元。
2019年2月22日,北京愛農驛站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沒收違法所得318萬元,罰款金額合計415萬元,罰沒總額合計734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合計10萬元。
2019年5月7日,匯潮支付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合計人民幣630萬元。
2019年3月1日,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處以合計590萬元罰款。該公司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共計31萬元罰款。
2019年1月21日,易聯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163萬元,並處罰款187萬元,合計罰沒350萬元。
對此,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先生告訴記者:“從罰款看,今年最大的一筆處罰是匯潮支付的630萬元,目前尚無超過千萬元的罰單,該筆罰單主要是從反洗錢的角度給予了支付機構嚴厲的處罰,這是支付機構最為薄弱的環節,也是風險和投訴最高的領域。除了可以讓違規機構得到教訓外,也會讓其他從業機構得到警示。”
屬同一機構的分公司因相同違規行為被罰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付臨門支付有限公司旗下三家分公司共收3張罰單被罰款60萬。該公司河北分公司天津分公司皆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罰,大連分公司被罰緣由為違反支付業務規定。
隨行付及其分公司共收兩張罰單,皆因違反反洗錢法相關規定遭百萬以上罰款,被處罰款共計761萬元。具體來看,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被處以合計590萬元的罰款,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處共計31萬元罰款。其山西分公司因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被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處以罰款128萬元,同時責令該公司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紀律處分,並對相關責任人員共處以罰款12萬元。
福建國通星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收2張罰單共計被罰16萬元,其河北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皆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罰款。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兩分公司收2張罰單共被罰沒80.6萬元。成都分公司和廣西南寧分公司皆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
杉德支付網路服務發展有限公司兩分公司共收2張罰單,被罰共計49萬元,被罰的江西分公司和河北分公司都違反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
此外,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天津分公司和陜西分公司共收2張罰單被罰款共計14萬元。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共收2份罰單被罰沒96萬元。深圳瑞銀信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和青島分公司共收2張罰單被罰共計34萬元。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