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十三五”期間每年組織開展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活動,表彰為脫貧攻堅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現就開展2020年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表彰目的

組織開展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旨在樹立脫貧攻堅先進典型,講好扶貧脫貧故事,展現脫貧攻堅偉大成就,引領社會風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全社會進一步行動起來,激勵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進一步行動起來,萬眾一心,只爭朝夕,不負韶華,咬定目標不動搖,一鼓作氣、乘勢而上,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組織領導

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負責審定方案、審定獲獎單位和獲獎個人,召開表彰大會。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組成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評選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全國評選辦公室提名組成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評委會”),負責評選工作,確定獲獎單位和人選建議名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推薦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中央統戰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分別負責工作地或註冊地在北京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高校、金融機構、中央企業的推薦工作,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負責軍隊的推薦工作。

三、獎項設置

全國脫貧攻堅獎設奮進獎、貢獻獎、奉獻獎、創新獎、組織創新獎5個獎項。其中,奮進獎、貢獻獎、奉獻獎、創新獎每個獎項表彰先進個人25名左右,組織創新獎表彰先進單位40個左右,共計表彰名額140個左右。

四、評選表彰對象

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對象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多年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聚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聚焦脫貧攻堅重點任務,減貧帶貧事跡突出、成效顯著,群眾認可、社會公認,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以及在脫貧攻堅中表現突出,創新開展脫貧攻堅工作,取得顯著脫貧成效,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肯定的先進單位。各獎項的評選範圍如下:

奮進獎從脫貧主體中産生,表彰脫貧致富和帶領貧困群眾擺脫貧困的先進典型,包括脫貧致富群眾、村兩委班子成員(含大學生村官)、村級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脫貧致富帶頭人等。

貢獻獎從扶貧工作主體中産生,表彰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含上述單位派出的挂職扶貧幹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中的先進典型。

奉獻獎從社會幫扶主體中産生,表彰各類社會組織、非公有制企業和公民個人中的先進典型。

創新獎從脫貧攻堅理論與實踐創新的主體中産生,表彰推動扶貧改革創新的先進典型。

組織創新獎從貧困地區和幫扶單位中産生,表彰在脫貧攻堅中改革創新、成效突出的縣(市、區)、鄉(鎮),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直機關、各市(地、州)所屬處級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五、推薦條件

全國脫貧攻堅獎各獎項推薦基本條件:

奮進獎:艱苦奮鬥、自力更生,帶頭光榮脫貧;積極作為、勇於擔當,帶領貧困群眾擺脫貧困,事跡催人奮進。

貢獻獎:履職盡責、深入脫貧攻堅一線,傾心用力真扶貧、扶真貧,扶貧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貧任務。除事跡特別突出外,原則上應參與脫貧攻堅2年以上。

奉獻獎:扶貧濟困、甘於奉獻,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關心、關愛貧困群眾,扶貧成效明顯,受到社會廣泛好評。

創新獎:勤於鑽研、勇於探索,創新扶貧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論或實踐創新在全國産生重要影響,具有較高的推廣價值。

組織創新獎:中央和國家機關主要側重於扶貧政策創新,地方主要側重於模式、方法和工作創新。

六、推薦辦法

全國脫貧攻堅獎候選人和候選組織的推薦嚴格按照屬地原則,採取組織推薦和群眾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地方由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推薦,中央單位在地方的分支機構由所在地方推薦,港澳臺同胞和海外華僑由地方統籌推薦,其中,推薦到省一級的候選人和候選組織原則上應覆蓋全部貧困縣。在京中央單位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中央統戰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6家單位牽頭推薦。群眾推薦和社會組織推薦,由地方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受理,納入各省統一推薦。

推薦候選人須認真填寫《全國脫貧攻堅獎候選人申報審批表》,特別是要認真填寫審批表中300字主要事跡,並附3000字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求緊扣脫貧攻堅主題。各地、各牽頭部門要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審核,採取適當方式在相應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接受社會監督。報送全國評選辦公室之前,各地、各牽頭部門統籌徵求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意見,推薦的黨員、機關事業單位幹部,應按照管理許可權徵求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等部門意見,推薦的企業負責人,應徵求企業註冊地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推薦的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還應徵求企業註冊地統戰、工商聯等部門意見,推薦的港澳臺同胞和海外華僑,應徵求同級相關主管部門意見,事跡材料中包含政策性創新的,應同時徵求相關政策主管部門意見。為減輕基層和參評者負擔,參評者本人不需提供各類證明文件。

推薦候選組織須認真填寫《全國脫貧攻堅獎候選組織申報審批表》,特別是要認真填寫審批表中300字主要事跡,並附3000字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求緊扣脫貧攻堅主題。各地、各牽頭部門要對候選組織進行考察審核,採取適當方式在相應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接受社會監督。推薦的企業,應徵求企業註冊地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推薦的非公有制企業,應徵求企業註冊地統戰、工商聯等部門意見,推薦的社會組織應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並徵求註冊所在地省級民政部門意見。

在報送推薦材料時,請各地、各牽頭部門對各獎項候選人(候選組織)進行排序。已獲得往年全國脫貧攻堅獎、全國脫貧攻堅模範稱號的不再推薦。

七、實施步驟

評選表彰工作分8個環節進行。

(一)通知公告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向社會發佈公告,公佈評選表彰活動方案。

(二)推薦報名

各地、各牽頭部門于6月30日前向全國評選辦公室報送推薦候選人和候選組織。

(三)資格審核

全國評選辦公室對各地、各牽頭部門推薦候選人和候選組織進行資格審核。

(四)初評審核

全國評選辦公室將推薦候選人和候選組織提交全國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評出初評候選人140名、候選組織60個。初評候選人和候選組織經全國評選辦公室會議通過後,向全社會公示5天,並將名單提交有關部門徵求意見。

(五)實地考察

由全國評選辦公室組織評委、媒體記者組成考察小組對部分初評候選人和候選組織進行考察了解,考察內容包括先進事跡的真實性、評選程式的規範性等。

(六)復評審核

全國評選委員會對初評候選人和候選組織進行復評。全國評選辦公室根據復評情況,提出獲獎建議名單,並向全社會公示5天。

(七)報批審定

全國評選辦公室將獲獎建議名單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確定獲獎者和獲獎組織。

(八)表彰獎勵

召開全國脫貧攻堅獎表彰大會暨先進事跡報告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全國脫貧攻堅先進事跡巡迴報告會,錄製全國脫貧攻堅獎特別節目,編輯出版獲獎者先進事跡圖書,以多種形式在中央主要媒體和有關網站對獲獎者進行廣泛宣傳。

八、有關要求

(一)堅持標準,保證品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式進行,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導向,以推進脫貧攻堅的實績作為衡量標準,體現先進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優中選優。

(二)公開公正,維護公平。堅持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評選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

(三)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各級推薦單位應切實把好政治關、品德關、貢獻關、廉潔關,嚴肅紀律,規範程式,嚴格審核,杜絕暗箱操作。充分運用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認真處理投訴舉報,堅決防止“帶病推薦”,寧缺毋濫。評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虛構事跡材料、違反評審規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將撤銷評選資格。對於已授予脫貧攻堅獎稱號的人員,如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將撤銷其所獲稱號,並收回獎章、證書。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評選表彰活動宣傳力度,把評選表彰的過程作為層層發動、廣泛動員的過程,作為向身邊先進事跡學習的過程,作為宣傳脫貧攻堅正能量的過程,充分發揮獲獎者示範引領作用,營造打贏脫貧攻堅戰良好氛圍。

全國脫貧攻堅獎推薦申報表格式詳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官網http://www.cpad.gov.cn。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2020年6月1日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01日 12 版)

責任編輯:高文昭